「民法典」定金、订金、预付款都有什么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预付款、定金、订金这些概念,但是这些概念的含义却不尽相同,其法律后果也是大相径庭。无论在合同中还是收据中都要写明“定金”二字,如写成保证金、押金、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或者订金等都不属于定金,都不能达到定金的法律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预付款、定金、订金这些概念,但是这些概念的含义却不尽相同,其法律后果也是大相径庭。

定金与订金在文字表述上虽仅只有一字之差,其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

【定金】属于法定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其规定了【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没有合同订金能不能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属于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法定的担保性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民法典」定金、订金、预付款都有什么区别?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如果签订合同时约定支付定金,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或者单独签订定金合同。否则没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出现纠纷也不利于举证。

无论在合同中还是收据中都要写明“定金”二字,如写成保证金、押金、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或者订金等都不属于定金,都不能达到定金的法律效果。

2、约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且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3、如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二、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认为定金不能退还,订金均可以退还。实际上,订金并不是一定可以退还。

如果在没有签订合同前没有合同订金能不能退,约定支付预付款、诚意金、订金的,通常应当予以退还。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签约生效,此时任意一方均没有权利解除合同,约定支付订金属于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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