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李玫瑾教授?

一句话评价就是,一个经常跨过界的犯罪心理学专业人士。这里要说的是,在那期节目中,她承认她对高学历的青少年有偏爱。这个偏上还包括很多先天和环境的因素,有一个做教授的妈,不管是基因还是生活环境都要优于其他孩子。如果以此来论断李玫瑾的育儿经是成功

一句话评价就是,一个经常跨过界的犯罪心理学专业人士。

我有一个做警察的朋友,在多民族混居且民风彪悍的地方做警察,却支持证据先行和沉默权,非常值得佩服的一个人。

为什么提这个人,因为药八刀事件后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的影响因素,他认为不应该因为激情杀人这四个字去质疑李玫瑾。这从一个侧面表明,至少从专业上来讲,她那套在警察实务中是有可操作性的。

但是,药八刀并不是激情杀人,在药家鑫案审理的时候,药说得很清楚,他杀人,是因为那是农村人,他怕被讹。这意味着他是经过思考然后去执行的,不是俩人吵架,抄起一板砖砸人头上。

李玫瑾在要素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下做了一个被媒体不断放大的判断,这就是她争议的最初,也是她跨界的表现之一。

理论上,要素不齐,专业人士根本不应该发表判断。但考虑到媒体干预的因素,如果只出现一次,那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杀母案发生的时候,她仍然不管不顾地把责任全面推向家庭。

根据报道,凶手遇到三个问题1.半岁成为留守儿童2.7岁发生车祸3.和母亲共同居住。

其中除了中间一条,有一定发生概率,其余两条,在中国的普遍性有多大,看看春运火车票多难买,就知道了,如果留守儿童=杀人犯,中国第一代留守儿童差不多都有了杀人的能力,中国居然十几亿人,是不是很奇怪?

而中间那一条,7岁发生车祸,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指出车祸造成什么生理性问题(比如,如果前额叶受损,会使部分行为不受自己控制)。如果由此产生创伤后的心理问题,显然也不是靠爹妈的爱能够解决的。

后来在锵锵三人行上,对药案,还有马加爵案,她发表了一套她的价值观,一个是爱可以战胜一切,一个是性冲动的男孩子容易犯暴力错误。

爱与美这事和我的价值观不符,我是金牌女王那套逻辑,和你一样惨甚至比你更惨的人,没有去犯罪,你去犯罪,只能说你有问题。

第二个观点嘛!我是认可的,扩展说一下,李玫瑾还原马加爵案,认为,马加爵在假期看黄片,召妓,被室友知道,打牌的时候,被室友提出来,羞愤杀人。

马加爵案年头比较长,所以,这个是可能发生的。降低性的耻度,使性压抑不至于到犯罪边缘,这点我是认同的。

这里要说的是,在那期节目中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的影响因素,她承认她对高学历的青少年有偏爱。

她目前从事的第二个事业,是育儿专家事业。这个就属于明显跨界了。

心理学作为一个科系,下属多种专业,儿童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完全是两个门类。当然,是有互通的,这令得她的育儿观点很容易显得似是而非。

从大面上来讲,我并不认同她有资格去大谈育儿。原因很简单,样本不够,量不够,质也不够,并且偏向性明显。

李玫瑾有一个女儿,据她说很优秀,但一般来讲,在亲妈眼里,自己的孩子都很优秀。不信你去问冰箱男的妈,她儿子优秀不优秀?

我们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讲,李玫瑾的女儿属于中等偏上,可能可以再靠上一点。这个偏上还包括很多先天和环境的因素,有一个做教授的妈,不管是基因还是生活环境都要优于其他孩子。在父母同等学历,同样的城市,甚至同样的小初高中的情况下,有多少比她女儿优秀的?有多少不如她女儿的?

如何评价李玫瑾教授?

这只是一个样本,而且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样本。如果以此来论断李玫瑾的育儿经是成功的。那么,那些在棍棒底下成长的,有一样学历,差不多人生的人,但父母的学历更低,成长环境更易恶劣的人,难道能证明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正确性吗?

哦,提一句,以中国那代人的育儿经验来讲,后者的样本量大概更足够一些。

这道理就和郑渊洁把他的孩子培育成才或者不成才,都不足以证明中国教育好与不好。

她的另一个样本来源可能来自于犯罪者和案件幸存者,比如她常拿来说的,善良可以救命。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说一个绑匪绑架了很多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对凶犯做了个善意的举动,救了这一屋子的孩子(还是救了他自己,忘了,有兴趣可以查一下,大致情形就是这样)。

这仍然是孤证不立,同样的,我们可能可以找出更多的案例来说明善良可以要命。这只能说,在这个案件里,这孩子的一句话对凶犯有良性的触动,但也有可能是恶性的,更多时候是没有触动。

而犯罪者角度上,她把她的爱是一切理论用得非常得泛滥,嗯,就是滥。好像只要孩子在爱里成长就不会犯罪一样,别逗了,给你一个天生反社会人格,你爱他,他接收得到吗?这不是再基础不过的犯罪心理学的问题吗?

这套理论最大的恶,就是犯罪者皆可同情,如今只要有男的杀人了个认识的女的,甚至杀了人全家,就拿感情纠纷说事,就是这个理论过度推广的恶果。

对犯罪者成长环境和心理生成的归因,只适用于预防犯罪,不适用于犯罪以后的开脱。这一点,至少在国内是非常混乱的。作为中国犯罪心理学的重要人物,李玫瑾在这一后果上有没有一点责任?

而基于爱是一切的理论,她又提出了三年产育假的逻辑,理由是,要在孩子三岁以前给到足够的爱。

她提了一个反向的方式,说有些人在三岁以前玩命打孩子,因为孩子在此之前没有记忆,要打服了,以后有记忆了好带,还不记仇。

我不知道这个反向方式是从哪来的,人类幼崽出于生存需要,是最可爱的阶段。换句讲,人家就是照着成年人类产生保护欲的方向长的,说惹毛了,再可爱也不管用了(或者可爱度不够)开揍那是有的。有目的,且目的不是杀人(比如杀女婴),而是教育,这也太违背人性了吧!

她基于这个不太合情理的育儿方式提出反驳,指出孩子在三岁以前虽然没有显性记忆,但是会有潜意识,所以要让孩子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爱。

其实人家反向也是表示孩子会有潜意识,能打服呗!

还是那句话,人类幼崽出于生存需要,是最可爱的阶段,所以天然感受到的爱就不会少,再多不是溺爱啊?

接着,她又提出,不能给孩子一直换照料的人,因为这样孩子会混乱。所以要一个人来带,建议给母亲三年产育假。

人类不是群居动物吗?认识更多的同类,并且产生联系,本来就是人类生存的必须好吗?既然三岁以前的潜意识这么重要,为什么不让孩子在潜意识里形成人类本来就应该和很多人类共同生活的思维模式?

这个逻辑是不是有点乱?

卡伦·霍尼和多萝西·迪纳斯坦告诉我们,男性对女性的恐惧,特别是他们在婴儿期对母性的主体力量的恐惧,都历史性地具体化为对于女性的诋毁——《阁楼上的疯女人》

卡伦霍尼是19-20世纪的心理学家,死于上世纪50年代,也就是说,在李玫瑾开始从事心理学专业之前,关于婴儿时期母亲对于婴儿的影响已经有了论著。如果她试图转业到儿童心理学方向,从专业角度往育儿专家发展,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是在这些已有论据中,寻找可以反驳的理论,而不是拿着自己普普通通的心理鸡汤往死了灌。

退休老太太有发挥余热的心,我们能理解,但目前看来,李玫瑾的余热显然有点毒。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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