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君臣戏中的三类戏,分别为“哭”戏、“谏”戏与“弑杀”戏。

贤君良臣是最理想的君臣模式,但在“谏”戏中,这种模式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像商纣与比干那样的昏君忠臣模式,这种模式生发出的君臣对立矛盾最具有戏剧性。“谏”戏是君臣戏中最能体现元杂剧作家行为思想的一类戏,其精神内涵是劝善斥恶、忠君爱国。君臣戏中的

君臣戏中的“哭”戏

“哭”是悲伤的情感外化,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哭,哀声也。” 甲骨文中的“哭”字则兼取其动作和声音,就如同一个人披头散发呼号的动作。而在中国古典戏曲里,“哭”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情感体验,更被赋予了深刻的文化内涵,壮志难酬之愤,故国败亡之伤,亲友离世之痛,皆可通过“哭”来表达。

然而,“哭戏”并不一定要表现悲剧意蕴。元杂剧之中,以“哭”来命名的杂剧不在少数,产生数量如此之多的“哭”戏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的悲情美学特质关系甚大。西方文化比较注重理性思维,而中国传统文化则更注重感性思维,观察中国历史,诸多文学作品都体现出“情本位“的倾向。

虽然情分多种,但悲情一直是中国传统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将悲情美学演绎得淋漓尽致,元杂剧“哭”戏多已不存,其结尾难以辨明,但可以看出的是“哭”是整本戏曲的关键动作,“悲”是整本戏曲的核心情感,隐含着浓烈的悲情美学特质。 君臣戏中的“哭戏”与其他“哭戏”不同之处在于“哭”的主体与客体的身份不同。

君臣戏中“哭”的主体皆为君王,而“哭”的对象皆为肱骨之臣,他们或帮助君主成就帝业,或辅佐君主治国安邦。当然,“哭”作为一种情感表达,并非君主将相所专属,然而,因为他们身份的特殊,所以君臣戏中的“哭戏”被赋予了更深的社会意义。

在元杂剧之中,涉及汉高祖刘邦的戏不在少数,仅君臣戏之中就有六种之多。从现存的几种高祖戏,并结合《史记》、《汉书》等文献材料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在元杂剧作家眼里,汉高祖虽然不是如纣王或是秦始皇一样的暴君,却是一个残害忠良的昏君,多本杂剧都是围绕刘邦功成之后杀害忠臣为题材的,《汉高祖哭韩信》便是如此。

虽然剧本已佚,具体内容已不得知,但从剧名的一个“哭”字就可看出刘邦对于斩杀韩信是怀有悔意的。而刘邦此处之“哭”是否是真心流露,难以辨明,也许这仅仅是刘邦的一种行为手段,用以笼络群臣、安抚众将,与《三国演义》里刘备摔子如出一辙。

齐景公、唐太宗与汉高祖相比,前两者的情感流露则比较真实。晏婴与魏征都是君主倚重的肱骨之臣,为国家昌盛立下了汗马功劳,虽有君臣之别,但却建立了良好且深厚的君臣友谊。唐太宗对魏征之哭更多的源于失去辅佐其治国安邦之良臣的痛惜,与齐景公哭晏婴异曲同工。

君臣戏中的“哭戏”应有两种模式,即君哭臣模式与臣哭君模式,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君哭臣是君主对于臣子莫大的奖赏,纵观中国古代社会,能够受君王之哭的臣子屈指可数,而在中国古典戏曲之中,除在元代有此三本外,君哭臣模式的戏曲几无存迹,而臣哭君模式的明清戏曲却依然存留。

在中国封建社会,君主意义非凡,君主的死亡也就意味着江山社稷的更迭,臣对君之哭隐含着臣子对国家的忠义之心,甚至包含有自我理想破灭的情感在内。相比之下,君哭臣模式只有两点作用,从情感上讲,君主对臣子的尽心辅佐表示感谢之意,或者斩杀忠臣后的忏悔之意;从行为上来讲,君主以此来昭告天下,自己怜惜良才,以笼络更多贤人为自己服务。

作为一个异族政权,蒙元统治者的封建等级思想并不像中原君主那样浓烈,君主并不再像前代那样如神一般被供奉了。因此,君与臣虽然依然带有等级的差别,但这种差别相对于其他朝代而言已经微乎其微。所以在元朝,元杂剧作家可以让君主屈尊降阶,为臣子痛哭流涕,这并不完全是他们的虚构与想象,而是有着深厚现实基础的。

君与臣归根结底只是外在身份上存有差异,本质上都是人,无论是君哭臣还是臣哭君都是基于君臣关系的人伦情感。君臣戏“哭”戏的情感价值取向是歌颂君臣情谊,《唐太宗哭魏征》与《齐景公哭晏婴》无论从剧作名称还是从本事来源上看都是符合这一价值取向的。

在中国封建社会,君主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江山社稷的象征,君主的死亡也就意味着江山社稷的更迭,臣对君之哭隐含着臣子对国家的忠义之心,甚至包含有自我理想破灭的情感在内。

相比之下,君哭臣模式只有两点作用,从情感上讲,君主对臣子的尽心辅佐表示感谢之意,或者斩杀忠臣后的忏悔之意;从行为上来讲,君主以此来昭告天下,自己怜惜良才,以笼络更多贤人为自己服务。

君臣戏中的“谏”戏

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中国的言谏文化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是君主制,随着君主集权不断加强,对君主的约束越来越小,君主的言行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方向。而当君主的言行出现偏差之时,作为臣子就应当直言劝谏,这也是他们通过君主来实现自己行为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蒙元入主中原之后,废除了具有言谏功能的门下省,也没有设立独立的谏官之职,只有御史一职尚存有谏官的部分职能。表面上看,蒙元时期,君王的权力几乎没有了任何约束,然而实际并非如此。

元朝虽然缺乏系统的言谏制度,但其行为环境相对宽松行为与观念 小故事,敢于直言犯谏者甚多。而在元惠宗时期,亦有著名谏官也儿吉尼,最终扳倒了权相别儿怯不花,肃清了朝政。终元一代,直言犯谏之事数不胜数。所以,蒙元时期的行为虽有黑暗的一面,但其言谏政策的宽松也是不可否认的,这为“谏”戏的产生提供了现实的土壤。

从“谏”的性质可看出,谏的主体都是臣子,而谏的客体都是君主,君臣戏的“谏”戏中,君臣可以说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在这个矛盾体中,君和臣又是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不同性质的君与不同性质的臣生发出不同的历史事件行为与观念 小故事,决定了江山社稷的生死存亡,而“谏”充当了君与臣之间的纽带。

贤君良臣是最理想的君臣模式,但在“谏”戏中,这种模式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像商纣与比干那样的昏君忠臣模式,这种模式生发出的君臣对立矛盾最具有戏剧性。臣子言谏的目的是为了让君主恪守君道,施行仁政,以保证江山社稷的稳固,而臣子进谏的行为本身也是臣道的一部分。臣子向君主进谏是其本职任务,“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是忠谏之臣的人格信仰,君臣戏“谏”戏的正是中国传统言谏文化的折射。

“谏”也是君臣交流的一种方式,而这种方式深刻影响了君臣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左右臣子的生死,所以臣子进谏是带有风险性的。臣子要尽忠于君主,而“谏”就是“忠”的一种外在表现,身为臣子,肩负着为君主进谏的职责,而这种职责也关系到君主与国家的存亡。

然而从本质上讲,君主所要求的君主一人专制与臣子所推崇的“立君为民”思想是存有冲突的,这种冲突只能通过推翻君主专制得以解决,而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谏”戏中,元杂剧作家都着重刻画忠臣贤士的形象,如果按照朱权《太和正音谱》中对杂剧的分类,多应列入“忠臣烈士”一科。在杨梓《承明殿霍光鬼谏》之中,汉宣帝不纳霍光谏言,霍光两子不肖,其抑郁而终,而作者为了凸显其忠义之心,借助超自然的力量,让其鬼魂前来告发其子反叛的阴谋。

而在鲍天祐《史鱼尸谏卫灵公》中,史鱼“生以身谏,死以尸谏”,更是将忠义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谏纣恶比干剖腹》中,商纣昏庸无道,身为臣子,比干深刻意识到这将是亡国之兆,进而犯言直谏,虽然最后未能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却尽到了自己作为臣子的义务,“文死谏,武死战”便是对这种现象的反应,比干完全是商纣昏庸的牺牲品,他的死没有产生多少实际意义,但其忠谏而亡的行为却成为一种文化的标杆,指引后人为忠义献身。

“谏”戏是君臣戏中最能体现元杂剧作家行为思想的一类戏,其精神内涵是劝善斥恶、忠君爱国。虽然九种“谏”戏表现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思想境界也有所差别,但剧中所蕴含的精神内涵却是一致的。

首先,“谏”戏对良臣为匡扶正义而向君王进谏的忠义行为表示了充分的肯定,站在客观的立场上予以讴歌;其次,“谏”戏对不好风气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这种不好风气既包括恃权乱政的奸臣贼子,也包括昏庸无道的暴君恶主;最后,“谏”戏中的君主形象走向世俗化,元杂剧作家对传统儒家的“愚忠”思想提出了质疑,将忠君思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君臣戏中的“弑杀”戏

君臣戏中的“弑杀”戏与“哭”戏一样,都有两种模式——臣弑君模式与君杀臣模式。在封建高压行为与儒家忠孝思想的约束下,臣弑君模式的戏曲少之又少,而君杀臣模式的戏曲则相对较多,蒙元靠武力建立政权,更企图以武力治理国家,奉行铁血政策,这显然与中国传统文人所推崇的“仁政”思想格格不入。

蒙元统治者也实现不了儒家所提倡的“君道”思想,而元代汉族文人身份低微,远离了行为核心,其恪守的“臣道”又化为了行为泡沫。

元杂剧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将矛头直指残暴昏庸的统治者,商纣王残害百姓,炮烙忠臣,其行为令人发指,孟子对武王伐纣之事是贼人贼事,孟子认为商纣的行为已经失去了作为君主的基本条件,武王伐纣根本不算是“臣弑君”之举。

而齐庄王在位六年,无多建树,其算不上残暴,却是昏庸之至,违背身为君主的道德观念,辱骂臣子,贪乐好色,最后竟与自己臣子之妻通奸,招来了杀身之祸。

两者之昏庸直接造成了自己的死亡,而那些被杀的臣子——介子推、比干、彭越等人都是国家的良将贤才,最终却都成为了其君主昏庸的牺牲品。所以,无论是臣弑君模式还是君杀臣模式的“弑杀”戏,其死亡都归咎于君主的残暴昏庸,体现了元杂剧作家对上层统治者的谴责与批判。

弑杀将君臣关系推向了极端,从表面来看,“弑杀”戏呈现的价值取向是对昏君恶主的批判,但从深层次来讲,这种批判恰恰是对传统贤君明主的呼唤。无论是在君杀臣模式中还是在臣弑君模式中,元杂剧作家都将君主“恶”的一面毫无保留地呈现在读者或观众面前,体现出了他们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和对现有社会政体的反思,这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是十分难得的。

“哭”是一种情感表达,这种表达在君臣戏中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行为含义——对于臣子来说是忠义、那么对于君主便是明德;“谏”是臣子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也是君主明政的重要途径;“弑杀”是一种极端的君臣关系,预示着两者关系的终结。在具体的“弑杀”故事中隐含着元杂剧作家不同的思想观念,但在一点上他们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对贤明君主的呼唤。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111836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发布者:简知小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anzixun.com/8064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相关推荐

软文友链广告合作联系站长qq8111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