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人生子,所需的条件是什么?如果男性能生子对社会是好是坏?

近年来,我们发现社会的大环境更加理性了,女性觉醒对自己身体的“掌控权”,加上房价等诸多因素,国家生育率确实是大幅降低。

但是,国以民为立,从可持续发展观来说,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确实不易超过限制,但是也不能负增长。

为了解决低生育率的问题,我们除了常规的鼓励结婚、三胎以外,还有没有其他的选择?答案当然是有的,那就是让男性也享有生育权。

听起来是不是很异想天开?但事实上,2020年在美国就出现了罕见的“男性生子”事件,两位男性爱人成功诞下一名男婴,身体健康。不仅如此,科学界还出现了“人工子宫”的研究,并成功把子宫植入了雄鼠的体内。

科学的发展,让一切看起来很夸张的事情,越来越接近现实。假设一下,如果男性也能生子,社会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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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生子有没有可能?

这一选择看起来是奇闻异事、没有可操作性,但其实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国外就已经证实了男性生育具备可能性,并且还有成功案例。

1997年的时候,美国一名33岁的男子成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并且为这个8磅重的男宝宝取名叫作本杰明。这一年,无论是这位男“妈妈”,还是这个被男性诞下的婴儿,都是世上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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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人可能会说,上世纪的事儿谁知道是不是神话传说,完全不具备可信度。那咱们来看看21世纪的案例——2003年的时候,重庆有一个双性的人同时用性别拥有了两段婚姻。

原本从小是女孩的她在结婚后生下一个儿子,在哺乳期的时候体内的雄性激素突增,把这名女子体内的男性特征给刺激出来了,而同时具备双性身体特征的这名女子在鞋厂打工时,与同住的女子发生关系,同住的女子最终也生下了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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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的“双性人生子”案例

2013年的德国也报道过类似的双性人生子的案例,在生子时这名“产夫”已经是一个完整的男性了。他和重庆的那名女子的成长经历差不多,但是原本以女性生理特征出生的他,后来选择注射激素成为男性,但是他并没有消除身上女性的生理特征,所以在2013年他以男子身份成功产子,成为一名男“妈妈”。

时间更近的再到新冠爆发全球居家隔离的2020年,一位名叫贝内特·卡斯帕·威廉姆斯的37岁双性人,在美国洛杉矶成功产下一名男婴。他和重庆的那名女子的经历可谓是完全相同——自身体开始成熟后,贝内特就既有女性的身体特征,也有男性的生殖器官与常规的雄性激素,但是他明确的选择了以男子的身份来度过余生。

在成功孕育下一子之后,他也明确表示不愿意被称呼“妈妈”,而是成为了一位能生子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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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性人的路很难走,但所幸贝内特遇到了余生的灵魂伴侣马利克,尽管两人都是男性,但是双方家人都没有反对,最终两人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宝贝。

男性生子所需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女性的身体是最适合胎儿成长的地方,尽管说适合,但其实胎儿在最终成型的这一整个过程中,无论是从各个器官、还是情绪心理,对女性的身心都会造成大量可逆或不可逆的伤害。因此我们才说母爱无疆,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话说回来,既然女性的子宫极其适合孕育生命,那么有没有可能做个人造子宫,这样既能在尊重女性的同时实现男性生子的可能,对于生育率的提高也大有帮助呢?

人造子宫和男性生子一样,早在上世纪的1924年英国遗传学、进化生物学家霍尔丹最先提出,之后的25年里,法国科学家们研制出人造子宫,成功产下一只小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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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美国一所科学院研制出“人造子宫”,但是由于美国法律的限制,这项理论上能够成功的实验被迫中止。

在人造子宫的这一条路上,科学家们一直在坚持着,前不久还有公鼠成功产下小老鼠的新闻报道。讲这么多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只要研制出既符合“母体”身体机能、又能够让胎儿出生后各项指标呈健康状态的人造子宫,人类就能在遗传生物学上跨出世纪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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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条路仍然还路漫漫其修远兮,而且先不说研制出来与否,当前的法律相关规定也是这条路必须要面临的一个问题。

男性生子的可操作性

现在最为普遍且接受程度最高的就是男女之间的异性恋,但是除了异性恋,世界上还有很多种恋情,当前呼声最高的莫过于同性恋了。

同性恋和女性争取同等公平的权益一样,慢慢发展着也有了属于自己的节日——5月17日的“国际不再恐同日”。同性恋有男有女,对于后代的繁衍来说,两个女性之间可以通过试管婴儿等人工受孕的方式来孕育自己的宝贝,但是两个男性之间则没有正规的渠道来拥有自己的孩子。

先不说人造子宫对于这类人的重要性何在,对于承认同性恋,各国法律也大相径庭。

在国外,大多数国家都承认同性恋,并且允许同性恋结婚;但是在我国,由于互联网的发展,现在大家对同性恋倒是见怪不怪,但是要论和异性恋一样承认结婚有效性,至今的法律仍然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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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回来人造子宫的研制和推行,上诉提到的2002年美国科学院在实验过程中,由于美国法律禁止体外受精的实验超过14天而被迫中止,连承认同性恋合法化的以民主、自由为主的美国,尚且都不算太支持这项违背人性和伦理道德的“人造子宫”实验,更别说其他像我国这样还没有承认同性恋合法化,且历来注重伦理道德的儒家大国了。

除去法律的不允许以外,除了像贝内特和马利克这样彼此相爱着的同性恋,会考虑到两人是否可以自己孕育一个爱的结晶以外,正常性恋中,男性基本上都报着“生孩子就是女人的本分”的态度,既没有意识到女性婚后既要顾家又要工作才是最大牺牲者,也不认为女性怀孕生子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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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下的思想观念和社会风气,人造子宫的前期研制既要受法律限制,成功后后期的推行也极有可能铩羽而归。

结语

从伦理上看,人造子宫和克隆技术一样,确实有违背人性的地方;但是除去伦理,无论是从科学角度,还是现实意义,都极具积极性。

就像上面提到的,人造子宫一旦研制成功,那就是科学的巨大跨步,一旦成功并推行,既能很好地解决当下全球呈现的低生育率困境,也从实处真正做到了男女平等。

当一项科学技术优大于劣、利大于弊时,我们就该考虑一味地禁止是否是文明的倒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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