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领导干部职务后有时会加括号标明行政级别?

为何领导干部职务后有时会加括号标明行政级别?

对于那些关注干部任免动态的朋友们来说,可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在一些领导干部的任免文件或个人简历中,部分人的职务后面会特别用括号注明其行政级别,例如:“某某同志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不过,大多数领导干部的职务后面并未附有此类括号说明。那么,究竟在何种情形下会采用这种括号标注方式呢?首先,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加括号的意图。通常而言,一个领导职务与其对应的行政级别之间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比如,地级市的副市长无疑是一个副厅级职务,因此在提及这类干部的任免信息或个人简历时,是不需要在职务后面额外加上括号标注(副厅级)的。然而,在我国,干部的个人级别并不总是与所任岗位的行政级别完全一致,存在着职位与级别不对等的情况,如低职高配或高职低配等。这时,就需要在职务后面加括号以明确标注该领导干部的实际个人级别。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加括号情况:

  1. 低职高配:例如,团省委书记虽为正厅级干部,却可能调任地级市专职副书记(副厅级职务)。这种情况下,市委副书记的职务后面便会加上(正厅级)以表明该干部的实际级别。

  2. 高职低配:虽然较为罕见,但也有实例,如团省委副书记虽是副厅级职务,但任职者仅为正处级干部,此时便需在职务后面加括号标注实际级别。

  3. 常务副职:党委部门和公安、司法、工会等机构常设有常务副职,如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以明确其高于其他副厅长的层级。

  4. 无具体领导职务但有相应级别:多见于领导秘书,他们可能未担任具体领导职务,但拥有明确的个人级别,并在履历中以括号形式标注。

  5. 明确职务级别:对于某些冷门或难以界定的领导职务,可能需要通过括号明确其行政级别,或出于严谨考虑对所有职务级别进行标注。

此外,括号还有其他用途,包括:

  • 标注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需有一年试用期,故任免信息中会注明(试用期一年)。

  • 标注挂职:挂职干部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占用现单位编制,职务后会注明(挂职)。

  • 标注主持工作:当单位正职领导空缺且新任人选尚未确定时,会从副职中选出一位主持工作,并在职务后注明(主持工作)。

这些括号的使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领导干部的任免情况和职务级别。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111836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发布者:简知小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anzixun.com/16602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相关推荐

软文友链广告合作联系站长qq8111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