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P2P代言:是画皮还是画心?

现今很多P2P平台,为了在同行业中中脱颖而出,往往请明星进行合作代言。可是明星代言就靠谱吗?近期,继“九球天后”潘晓婷代言的中晋资产被查后,此外一家P2P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也被曝出现“逾期兑付”,而曾

当今不少P2P平台,为了在同行业中中脱颖而出,常常请明星进行合作代言。可是明星代言就靠谱吗?

近期,继“九球天后”潘晓婷代言的中晋资产被查后,另外一家P2P平台东虹桥金融在线也被曝出现“逾期兑付”,而曾为该公司某项目进行宣扬片及平面广告拍摄的黄晓明同样成为众矢之的。就连去年的e租宝在做前期预热宣扬时,2015年9月1日,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5位女明星纷纭发微博称,缪斯时代来了。

除了了上面直接出任平台代言人的情势,还有不少是明星为P2P站台赚吆喝的方式来揽人气。如那英汪峰给小赢理财站台,参加活动,出微电影,以用户姿态做分享;还有谢娜、柳岩、熊黛林等明星为恒大金服正式上线发微博宣扬……

约请明星代言做宣扬,费用确定昂扬,而且明星名望越大,费用就更高。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其实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可当他们想到明星效应可能带来的巨大益处,便不惜代价地“撒钱”,最后这窟窿自然都由投资者来填上。

曾几什么时候,集中涌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在剧烈竞争中脱颖而出,常常选择与明星进行合作代言,打出“明星等于放心”的背书。然而明星助阵,也不能说明这个平台就万无一失。作为一个理性的P2P投资者,在选择一个平台前,还是应当全面地了解平台背景、模式、风控等问题更加重要,不能一味相信明星效应。

依据最新的《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代言人在“明知”或者“应知”发布的广告是虚假广告的情况下,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下列的罚款。

广告代言人如果明知发布的广告是虚假广告,且会对消费者造成侵害,则要与广告主承当连带责任。广告代言人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分,三年内不能再代言。

在部份欧美国家,法律对于明星代言广告也有相关规定:明星必需是其代言商品的使用者和直接受益者,否则就形成虚假代言,有可能被重罚。而在日本,明星一旦代言伪劣产品,不仅要向社会公开报歉,还会面临失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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