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米高台掉落摔伤,农民工如何用法律救济自己?

农民工是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每天在工地现场上顶风冒雨,很辛苦。由于农民工的文化水平的局限性,他们在面对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并不知道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让农民工学会通过法律途径救济

农民工是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每天在工地现场上顶风冒雨,很辛苦。由于农民工的文化水平的局限性,他们在面对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并不知道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让农民工学会通过法律途径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

小刘是一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工地上建筑设备安装工作。这天小刘和工友们在三米的高台上进行生产作业,工地没有给小刘他们配备安全绳。意外发生,小刘失去平衡从高台上掉落。坠地时头部左侧与地面发生了撞击,小刘当场昏迷。

工友们赶紧将小刘送至医院,经医院检查,小刘人左耳外力作用下失聪,伴有严重耳鸣,肋骨发生十三处骨折,急需住院治疗。小刘的雇主公司领导垫付医疗费以外,给了部分慰问金以后,没有再次来医院看望过小刘。

33天住院结束后,等小刘出院时,小刘参与的安装工程已经结束。小刘没有获得薪酬和其他赔偿金,小刘来到工地找到工程公司的领导协商赔偿事宜,但是公司领导以工程已结束为由,不理会小刘提出的诉求,小刘感到和无奈,自己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出身,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对起诉公司存有些恐惧,最终在工友们的鼓励下,小刘将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定,工程公司对小刘受伤的负有责任,判定公司赔偿小刘的全部费用,支付劳动报酬。

工程公司要承担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小刘作为农民工受雇于工程公司,公司为小刘购买保险,提供安装工具和发放报酬,公司与小刘形成了劳务关系。工程公司对小刘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要提供相应的保障。小刘在高台工作期间公司,没有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具,保护小刘的安全,导致小刘意外从三米高台落下。公司对小刘没有尽到安全保护的条件,因此要承担责任

农民工索赔要注意的事项

1.农民工要注意收集雇主的相关信息,一旦发生诉讼,法院要求有明确的诉讼主体,农民工一定要知道自己的雇主是谁,这样在诉讼中才能做到诉讼主体明确的立案标准。

2.农民工一定积极学习工地安全标准,在工作中服从安排,避免自己受伤。一旦农民工在工作当中不了解安全操作规范,不使用公司配备的安全器具,那么一旦在工作当中受伤,农民工对自身的受伤后果也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

3.农民工要学会当自身权益受损害时,积极保留证据,如工地现场的拍照,留存好治疗所花费的单据,留存与工地负责人沟通时的证据,保留好相关证据才能在诉讼中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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