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盾:关于《清平乐》读音问题的答疑

王小盾(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我看的读音》(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将标题改为《王小盾:的“乐”应该读“yuè”》)首刊于《古典文学知识》今年第4期。5月18日,亦曾经经过凤凰出版社公众

王小盾(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我看<清平乐>的读音》(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将标题改成《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当读“yuè”》)首刊于《古典文学知识》今年第4期。5月18日,亦曾经由凤凰出版社公家号(2020年第33期)发布。许多朋友看到公家号稿后,提出了评价以及疑难。今应澎湃新闻·私家历史栏目之约,补写答疑,以作回馈,并表感谢。此答疑文亦将以《关于<清平乐>读音问题的答疑》一位,刊于《古典文学知识》今年第5期。

公家号稿云:“唐五代时‘乐’字的确有三读,即分别读作‘岳’‘洛’‘药’。”有读者指出此句中“药”字误。意见很好,我虚心接受,遂在《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当读“yuè”》一文中将其改成“唐五代时‘乐’字的确有三读,即分别读作‘岳’‘洛’‘硗’”。我致误的缘由是以为“乐”“药”二字谐声(同有声符“樂”),误判其在唐五代同音。按据《广韵》,中古“药”字入声,不可用为去声“乐”的代表。去声“乐”仅有两个同音字,较常见的是“硗”字,所以改“药”为“硗”。

我之所以用同音字(“岳”“洛”“硗”三字)来注“乐”字字音,是由于这是独一准确的办法。唐朝读音不同于现代,不能用汉语拼音来表示——汉语拼音只可能标示现代的汉语官话,连南方方言也标示不了,如何可能标示唐朝字音呢?固然,可以改用国际音标。高本汉、王力、董同龢、李荣、郑张尚芳、潘悟云等语言学家就做过这件事:他们就每一个经常使用汉字的古音都提出了自己的构拟方案。比如读“岳”的“乐”,诸家拟其中古音如图:

用这些拟音,能不能解决“清平乐”之“乐”字的读音问题呢?不能解决。缘由有三:一、语言学家的工作只是“构拟”,其实不提供标准谜底;二、各说不同,暂时没法定于一尊;三、“乐”字怎么读,这本色上不是音韵学的问题,而是多音字的归类问题,或者说,是怎么确认一个曲牌名的读音习惯的问题。有读者主意用音标注音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想法很好,但结果不会好——只会像《左传》说的那样,造成“治丝而棼之”的效果。用陈寅恪先生的话来讲就是:你把话说的越清晰越有条理,离真象就越远。所以,咱们这一次还是要退回到古人那里,用同音字表音。

同公家号稿相比,《王小盾:<清平乐>的“乐”应当读“yuè”》加了一句话:“以上所说‘雅乐’,是在较宽泛的意义上利用‘雅’‘俗’相对于观念的,即把进入宫庭并在宫庭音乐机构中被艺术改造过的音乐称作‘雅’。从这个角度看,《新唐书•礼乐志》所说的‘雅俗二部’(后来从‘俗部’衍出‘俗乐调’一位),实际上是雅乐内部的区别。”增添这句话,目的是澄清关于“雅”的概念的误解。

“雅”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先秦时候主要有两个涵义:其一指古典的规范语言,即语音的文读或诸夏(中原各诸侯国)的普通话;其二指典范的音乐,即表述王政的音乐或中正祥和的音乐。雅言以及雅乐都关联于某种礼仪,和遵循这类礼仪的社会阶层,所以在先秦时期,“雅”就是一个富于伦理颜色的词语。比如《荀子》所说的“由礼则雅”“正人安雅”“使夷鄙邪音不敢乱雅”等等,就把“雅”视为通过礼仪而到达的某种行动规范,或某种道德境界。同“雅”相对于立的概念是“俗”。从《汉书》所谓“函雅故,通古今”等语看,“俗”通常为指同古代经典相背离的时尚以及流行。

我曾经经写过一篇《雅以及中国文学的雅正理论》(文载《中国诗学》第3辑),分析古人用“雅”“俗”作对举的例子,得到的结论是:“雅正”观念渗入到中国古代文学活动、艺术活动的各个方面,但有一个共同性:雅以及俗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彼此之间形成互相转化的关系。比如时尚作古而进入传统,“俗”就变为了“雅”;拟古成为了俗套,“雅”也会变为“俗”。所以“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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