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84 : 珠江实业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交易事项;授权董事会在该交易框架下谈判确此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编号:2015-029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会议以书面

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10 月 13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在广州市

环市东路 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 30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在建工程抵押股东会决议样本,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暑平先生主持,形成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以股权加债权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价格向广州市创

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基公司” 或“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在建工程抵押股东会决议样本,

其中股权投资金额共 38,000 万元,投资年回报率不低于 12%,合作方以其持有

的广州创基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债权投资金额 72,000 万元,即公司将为广

州创基提供借款人民币 72,000 万元,年利率 12%,广州创基公司以土地及在建

工程对此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投资后,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57.33%的股权。公司

将与合作方共同合作开发广州创基公司所持有的“创基丽江国际项目”。合作期

为三年,期满后,公司有权单方选择终止合作或者继续合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交易事项;授权董事会在该交易框架下谈判确

定交易具体细节,并签署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应手续,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授权事

项转授权于公司经营班子。

此议案需要提请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

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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