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打电话叫120,病人不用了。谁付钱?

外卖小哥不明情况也不敢前去搀扶,于是就连忙打电话叫120急救车。外卖小哥感觉到很无奈,就说:“我与病人没有一点关系,我只是出于好心才帮忙打电话的,这个车费我不该出。对于这样的损失,作为急救车辆,如果找不到老人或者其他人付钱,也就算了,并且绝

以前就看到一篇报道,说是一位外卖小哥在送餐的途中,看到有一位老人摔倒了。外卖小哥不明情况也不敢前去搀扶外汇亏损 报警有用吗,于是就连忙打电话叫120急救车。可不一会儿老人又站起来自己就走了,120急救车到来后不见病人。问是谁打的电话?外卖小哥说是他打的,并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下。

120工作人员就问外卖小哥:你与病人是什么关系?

外卖小哥讲:他并不认识病人,只是看到老人跌倒后感觉到有点危险,就帮忙打120电话叫救护了。

120急救车因为没有接到病人,空跑了一趟。就问外卖小哥:“出车费怎么办?谁付款?”

外卖小哥感觉到很无奈,就说:“我与病人没有一点关系外汇亏损 报警有用吗,我只是出于好心才帮忙打电话的,这个车费我不该出。并且,我每天送外卖跑单也赚不多少钱,病人确实与我没有关系。如果是我的亲戚或者朋友的话,我也可以为她垫付。但是关键是我并不认识他呀,你们让我付车费那我真是太亏了!”

120急救人员也理解外卖小哥的心情和处境,但是他们确实因为外卖小哥的一个电话出车了,就这么白跑一趟,肯定是有一些损失的。

最后这件事情他们是如何解决的,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我总感觉到这件事情对于他们双方来说,都是挺委屈的。

外卖小哥见义勇为帮忙打电话,却面临要承担车费的尴尬;120急救车及时救护病人,却面临白跑一趟的局面。

那么像这样的事情,到底该怎么办呢?该谁付钱呢?

帮忙打电话是一种做好事的行为,行为人不应当为自己的见义勇为买单

在生活中,一些突发事件在所难免。人们在生活、工作或者在走路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些危险,都会遇到一些人突发疾病而需要救助等一些情况。

因此,在这个时候,就是考验一个人品格的时候了。

扶弱济困,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应有的品德,碰到别人处于危难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勇于伸出援助之手。能帮一把就帮他一把,实在不能帮的情况下,打一个电话呼叫一下,也是举手之劳。多做好事,积德行善,功德无量。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也许会听到一些不好的传说,对于跌倒的老人,对于处于危难之中的人们,他们不敢去帮扶,怕被讹诈。其实,这都是一些极个别的现象,那些不凭良心的人毕竟是少数。你救助了她们,她们感激还来不及呢?为什么反而会讹诈你呢?都是一些不平良心的人干的。

所以,当遇见危难的时候,遇见不平的时候,不要有太多的顾忌,要勇于伸出援助之手,救人一命,得道升天。

现在人们的思想意识普遍提高了,再说了,监控摄像头有那么多,讹诈诬陷他人是行不通的,他们必将受到人们的唾骂。因此,这样不讲理的被帮扶人员是越来越少了,好人以后都会得到好报的。

即使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的人无法去亲自帮扶处在危难之中的人员,但是在这个紧急的时候,也应当帮忙打一下救助电话啊。“见死不救,良心难安。”

对于这些敢于出手相救,关键时候能够见义勇为的英雄好汉、美女巾帼,一定要善待他们,保护他们

1、对英雄们,人们要多加赞赏和鼓励,向英雄学习,向英雄致敬!

2、那些被帮扶的人员一定要抱着一颗感恩之心,向英雄表示感谢!大恩大德,容当后报。

3、当英雄受到别人诬陷和讹诈的时候,旁观群众一定要勇敢地站起来,为英雄讨还公道。社会各界也应当倾听和支持英雄的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绝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4、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对英雄进行嘉奖,树立良好的典型和榜样,让英雄受到上好的待遇,弘扬社会正义。

5、对于英雄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助,比如给付误工费,营养费,电话费等等。

帮忙打电话叫120,病人不用了。谁付钱?

至于说让英雄所支付出车费、救护费等费用,那更是无稽之谈,这与弘扬正气的精神是相悖的。对英雄应当多加打赏,而不应当让其为自己做好事的行为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所以,我对这件事的观点就是:绝不能让帮忙打电话的人付车费,并且应向他支付误工费、电话费等费用。让英雄发财,总比让坏人发财要强。

病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支付相关费用

天灾人祸不时有,不知道哪一天会发生?所以人们一定要有一种危机意识,有一种是我防护的意识。

如果哪一天遭受了灾害或者处于困境之中,当事者应当这么做:

首先,一定要想办法自救,以自己的能力和意志摆脱困境,不给别人添麻烦,尽自己的力量积极脱离险情;

其次,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也可以自行打电话呼救或者向他人求救,但是切记不要讹诈他人、恩将仇报。一定要抱着一颗感恩之心,对于救助自己的人,要“点水之恩,涌泉相报”。如果房产比较多或者钱财比较多的话,赠一套房产也未尝不可呀!

最后,对于救助人的相关损失应当予以补偿,对于相关救助所花费的费用应当予以支付。

根据《民法典》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因救助他人而使自身遭受损失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这也就是说,别人救助你而遭受的一些损失作为被救助人或者是被救助人的亲属,不会因为做好事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如果被救助人拒绝补偿的,那么可以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起诉被救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补偿。

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让那些做好事的人,不会因为做好事而遭受额外的经济损失。

且不说让被救助人赠予救助人一套房产,但至少病人及其家属不让别人吃亏,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至于说120出车费和一些救护费用,那更应当是谁受益谁负担了。即使是别人帮忙叫来的救护车,病人不使用,那么病人也应当支付相关的车费。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本文所说的一些情况:病人发病或者是老人跌倒后,别人帮忙打了120救护车。但是在120没有来之前,老人自己站起来又走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又该怎么办呢?

救援属于公益性质,不应有好心人买单

120急救车来到后见病人好了,患者已经自行回家了,120接不到病人,也就等于是空跑了一趟。对于这空跑的一趟,急救中心肯定会有人员工资和车辆损失的。

对于这样的损失,作为急救车辆,如果找不到老人或者其他人付钱,也就算了,并且绝对不能找好心帮忙打电话的局外人支付车费。

120急救车接送病人就跟做生意一样,不可能做每一笔生意都会谈成做好的,也有费了好大的劲,谈不成生意的现象。所以并不能保证120急救车辆,每一次出车都能够接送到病人。

作为急救中心,应当把这一些概率纳入自己的运营预算中去。如果接到了病人,也算是谈成了一笔生意,如果接送不到病人,也属于正常现象。所以120急救车辆不应当对此斤斤计较,更不应当让帮忙打电话的人付车费。如果是那样的话,谁还敢帮忙打电话呀?这就会很大地挫伤了人们做好事、帮助他人的积极性。

我非常佩服消防车的做法,消防车救援的口号就是:“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所以,人们碰到火灾或其他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都会毫不犹豫地拨打119急救电话的。因为他们知道:消防队出车是不收任何费用的,所以才这么毫无顾忌地帮忙打电话,及时请求救援的。

对于120急救车辆,我也建议:“医疗救助队,救人不收费。”向公安消防学习,这不一切都好了吗?

这样一来,在危难时刻敢于帮忙打电话的人就多了起来,就能够及时救助困难群众。但是有些人可能会说了:这样做会不会出现一些人随意乱打救援电话?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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