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厂卫制度

一代有一代的才人,一朝有一朝的制度。说起明朝,必然让人想起最具特色的厂卫制度。

作为贯穿明朝始终的制度,它对明朝兴衰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今由于各种电视剧、电影的热播,锦衣卫、东厂慢慢的进入大众的视野,而其中的形象大相径庭,有的一身正气,英姿勃发,更多的却是阴险狡诈,贪婪无度。

这一阴一阳,一正一邪两面,正是明朝厂卫制度从国之利器到误国害民的最好诠释。

明朝厂卫制度

厂卫制度的产生

要想明白厂卫制度前后的转变,就先要了解明代的厂卫制度。

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独特的监察制度,而明代的监察制度却最为特殊。因为它不仅仅拥有传统的监察制度,也就是都察院和六科组成的言官系统,而且还存在厂卫系统这种重要补充。

它似乎是监察官,但并不隶属于传统的监察机构;它似乎享有司法职能,却完全不受三法司的制约。

厂卫系统,实际上是由厂和卫构成,厂是指东厂,西厂,内行厂,卫是指锦衣卫。

锦衣卫是在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五年设立的,锦衣卫的职权是,视察上至宗室勋戚、公卿百官,下至寻常小吏、普通百姓的天下臣民的一切事情。

东厂是在永乐十八年,明成祖朱棣设立,命他们 “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实际运作过程中,东厂的职责范围远远不限于此。例如民众生活用品的价格,民间琐碎之事都要上报皇帝。

东厂和锦衣卫制度到明灭亡之后才消亡,西厂,内行厂则是昙花一现,然而其影响力也不容小觑。

西厂在明宪宗朱见深于成化十三年设立,西厂包含了东厂和锦衣卫的职责范围。

随着人员扩张,短时间内便超越东厂和锦衣卫,成为最大的特务机关,有先斩后奏之权,但不久因其权势过于膨胀而被撤销。

内行厂在明武宗朱厚照时期设立,此时西厂也重新设立,内行厂的主要任务是侦缉宦官,对西厂、东厂进行监督,俗称“特务中的特务”,可想而知权势更大,随着设立内行厂的刘瑾伏诛,内行厂随之湮灭。

可见厂卫系统是皇帝监视百官、社会的一种手段,当一种特务机构无法满足现实需要时,皇帝会建立新的特务机构来弥补缺陷,东厂,西厂,内行厂皆是如此。

国之利器

明太祖朱元璋年幼时饱受元末贪官污吏之苦,所以在明朝建立之初就采用一系列举措,希望官吏廉洁奉公。

然而现实却是官吏们自上而下成了一个整体,徇私舞弊,欺上瞒下,于是在传统体制之外创建了锦衣卫。随着时间的发展,厂卫制度慢慢形成完善,成为监察制度的一部分。这个制度之所以为明朝皇帝所青睐,最大的原因当然是因为好用。

由于厂卫脱离传统的监察机构,所以办事方便,不会为因为条条框框束手束脚,更不可能为内阁所左右,所以他们可以肆无顾忌的探查官员私密,不必担心事后报复。

相比于传统的监察机构,更大的优势在于,他们不仅仅有监察的权利,还可以缉捕,下狱,后来甚至有先斩后奏的生杀大权,更加集中的权利赋予他们更加高效工作的能力。

第二个原因是因厂卫距离皇帝很近,相比于疏远的外臣,还是内阁这个百官的代言人,不见得会顺着皇帝心意办事,更不一定表里如一,恪尽职守。

常年生活在身边的太监不像百官一样,他们是没有退路的,他们的家就在宫中,没有那么多人际关系要缕,除了个人利益之外就是皇帝的利益。

而百官除了个人利益之外,还有弯弯绕绕的家族利益,更有门生故旧乱七八糟的牵扯,表面为了公家,实际为了私家,在明朝时期并不罕见,而锦衣卫是皇帝的贴身侍卫,若不是信得过的人,怎能让其担任?事实证明,他们更懂皇帝的内心,更能得到皇帝的信任。

第三个原因是因厂卫的组织非常严密,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不至于成为做乱之源。

锦衣卫下属有南镇抚司和北镇抚司,南镇抚司管理本卫法纪、军纪,北镇抚司管理诏狱,两者权利相互制衡,相互牵制。

东厂由督主率领,而督主却不是由太监之首掌印太监担任,而是由司礼监首席秉笔太监兼任,明显是防止掌印太监权利过大,而选择首席秉笔太监与其抗衡。

同时,东厂提督太监又有密折专奏的权力,直接绕过掌印太监而直达天听。

对百官进行监察,对贪官污吏进行打击,对社会情况进行调查,厂卫很好的满足了皇帝的需要,它像一把利剑悬在百官头上,让皇帝不至于被官员蒙蔽,让作奸犯科者受到严厉打击,更让皇权相比于前朝更加集中。

然而,它所造成的破坏也是非常显著且严重的。

误国害民

上文已经阐述,厂卫直属于皇帝,只对皇帝负责,跳出了传统的官僚体系。

相当于皇帝在外朝由内阁和六卿率领的百官机构之外,另起炉灶,在内朝创造了由司礼监率领的一个独立机构,它可以轻易的对外朝的进行干预,自然也可以轻易的破坏外朝的制度。

1、 破坏法制,滥用酷刑

明朝与法制这两个词格格不入,厂卫制度毫无疑问做出了贡献。

厂卫由于其特质,具有凌驾于三法司的司法权力。

三法司审理的案子,厂卫能监督能干预;厂卫单独办理的案子,三法司不能插手;三法司和厂卫共同办理的案子,三法司要听命于厂卫。所以厂卫不会受司法系统约束,说的直接一点,就算厂卫犯罪,三法司根本没有权利追究。

而厂卫办案也绝不会老老实实按《大明律》来执行,机构要突出高效这个特点,所以秉承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原则,捕风捉影,滥捕滥杀,毫不留情,抓回去的犯人则肆意拷打,滥施法外之刑,被厂卫盯上的人,既无人身保障,也无人格尊严,即使最后认定是冤假错案,也无人敢对其进行追究。

可以说厂卫拥有的权利很大,大到除了皇权之外,没机构能对其权利进行约束,不仅让法制的尊严扫地,还让司法的程序严重破坏,如此这般,明朝的法制之路便行不通。

2、屠戮忠良,强抢民财

厂卫对明朝法制的破坏是巨大的,然而明朝本来就不是依法治国的朝代,因为明朝皇帝自己就热衷于破坏法制,如果说动摇了国家的基石,那便有些过了,真正动摇国家根基的,是对无辜清廉之人的屠戮,对民众百姓财产的掠夺。

厂卫直接隶属于皇帝,是皇权的延伸,若是君要臣死,或许矛头不该指向厂卫,然而,当厂卫有了自主的思想,受到官场的腐蚀,开始收受贿赂,假公济私的时候,本就倾斜的天平,便会朝着恶的一端快速倾斜。

汪直“令东厂官校诬奏项忠”,一时九卿被动罢者数十人;魏忠贤“欲尽杀异己者”,其党造“夭鉴录”、“同志录”、“点将录”等黑名单,结果“正人去国,纷纷若振稿”。

被厂卫下狱虐杀而死的,有名的如左光斗、杨涟,含冤下狱,受尽酷刑。

史法可探狱,见左光斗“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痛哭流涕,不能自已;杨涟更惨,被酷刑折磨的皮开肉绽,牙齿脱落,事后被用钢丝刷子把皮肉刷得体无完肤,动了杀心的锦衣卫许显纯,用铜锤捶碎了杨涟的肋骨,见其仍未死,于是用装满土的布袋压在身上,然而一夜过后,铁骨铮铮的杨涟依然不肯死去,最后将钢钉打入杨涟的耳朵……

如此凶狠毒辣、草菅人命,百年过去依然骇人听闻,更可怕的是这并非个案,有无数无辜之人曾在监狱中挣扎着死去。

除了监狱之外,还有廷杖,被杖死在朝堂之上的不知凡几,而受杖的官员中大部分是中直敢言之士,执行廷杖的是锦衣卫,监刑的是司礼监的太监。

他们决定了廷杖的分寸,收到贿赂,打的看似狠辣,实则不伤皮肉;没收到贿赂,打的看似不重,实则伤筋动骨,明朝官俸微薄,若是清官家境又非富裕,哪来的钱行贿!所以杖死之人往往并非贪官污吏。

厂卫对忠志之士的打击甚大,对百姓财产的掠夺更是惊人。

成化时期,太监王敬奉、锦衣卫千户王臣和百户王完等人,以采购书籍和药材为名,搜罗江南的书画古玩,强买强卖,巧取豪夺,将其搜罗殆尽,就连口碑尚好的陆炳也侵夺民田,兼并土地积货数百万,营别宅十余所,庄园遍四方。

更别说纪纲、汪直、谷大用之流,仗着身份肆意搜刮民脂民膏,使得厂卫头子拥有巨量财富。

明太祖朱元璋创立锦衣卫之初,抓捕贪官污吏便是其职责之一,而随着时间推移,厂卫自身成为国家的蛀虫,这怎能不让人唏嘘。

无限的权利产生无限的欲望,正如厂卫制度演进的历史。

明朝皇帝们充分感受到了权利过大的危害,所以将厂卫各个机构拆分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约束,然而内部的制约不是制度的防腐剂,缺乏外部监督的权利总有一天会异化,他们会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他们会伪装成皇权的样子来铲除异己,或许他们没有颠覆大明王朝的野心,但他们确确实实有腐蚀大明王朝的能力,当明朝的大厦倒塌,寄生在明朝的厂卫制度又岂能存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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