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数第一的冠军

很早以前,有几个欧洲人登上这块土地,碰见一个老人正在用锅做饭。他们问道:“这是什么地方?”由于语言不通,老人认为是问“这是什么东西?”于是答道:“布提。”在当地的阿法尔语中“布提”就是锅的意思。这几个欧洲人没听清,又回一遍,于是老人大声说:“吉布提。”(即沸腾的锅)。

这就是非洲国家吉布提的名字来历。而沸腾的伦敦残奥会上,也是一个来自吉布提的瘦小的男人,让整个伦敦、整个世界都沸腾起来。

侯赛因·阿曼·哈桑,第一次参加残奥会。1500米的距离,他跑了将近十二分钟,而冠军的成绩是不到四分钟,除了他以外,最后一名的成绩是四分三十秒。当其余的人已经到了终点,他还坚持在路上。整个赛场上,在长达七分钟的时间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奔跑,整个“伦敦碗”体育场里掌声雷动,八万双眼睛都只有一个目标,这个35岁的黑瘦男人,赢得了整个世界的喝彩。

第二圈时他就扭伤了脚。可以理解,35岁才第一次参加残奥会,带着全国人民的期望,身体的缺陷、紧张和训练不足比赛经验少,都成了需要突破的瓶颈。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倒数第一,却在整整七分钟的时间里,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当别的运动员已经开始接受采访、坐在赛场边休息的时候,他还在咬牙坚持,为了他一个人的目标,以奔跑的姿态占据着每一个人的视线,。

终点线上,当他全身湿透地停下脚步的时候,工作人员递上来矿泉水,而他已经疼得难以下咽,当记者问他:你在长达七分钟的一个人的奔跑中,嘴里似乎在说着什么。是什么呢?他痛苦地微笑,“我在替自己打气。我在说:终点。”

在那一时刻,他只是想着终点,人生里所有的意义,都停留在那条越来越近的白线上,只有那条线才能令他停下来,很多人,来到残奥会上,目的不是摘金夺银,而是仅仅“完成比赛”,能“完成”,已经是成功。

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30岁的坦桑尼亚运动员约翰·史蒂芬在马拉松比赛19公里处被挤倒踏伤,他拖着伤腿和脱臼的胳膊坚持着完成了比赛,当他冲到终点时,甚至连颁奖仪式都已经结束,甚至没有人肯为他统计比赛时间,故尔现在我们只知道他完成比赛用时约四个半小时。他说“我的祖国把我从7000英里之外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而是要我完成比赛。”

没有豪言壮语,没有花环和掌声,甚至连闪光灯都吝啬于对他闪动几下,我们仅能找到一张他裹着绷带咬牙苦撑的模糊的照片,而他的光芒,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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