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调动能否带秘书随行?

领导调动能否带秘书随行?

换句话说,当领导调职时,他们的秘书是否也能随之变动呢?就目前而言,并没有明确的法规禁止领导在调动时不携带秘书。关于秘书的最新规定来自2014年中央发布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秘书管理规定》,其中详细规定了省部级领导的秘书选拔和晋升流程,这意味着领导秘书不再能轻易转岗或晋升,他们无法再像以往那样随着领导的升迁而获得相应的提升。因此,在政策层面上,对于省部级以下的领导,并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他们不能在调动时携带秘书。

然而,之所以没有这样的规定,也与省部级以下领导不被允许配备专职秘书有关。既然不允许配备秘书,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出台相关规定来限制他们在调动时不携带秘书。但在现实工作中,基层领导实际上确实配备了秘书,只是这些秘书以其他职务和名义存在,为领导提供服务。例如,县级党委书记和县长通常由县区委办和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秘书,地市级市委书记和市长的小秘通常是市委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而大秘则是秘书长。副市长的秘书一般对应秘书科的科长或副科长。部门领导的秘书则通常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科长兼任。

在过去,由于工作调动或升职,许多领导出于习惯和个人情感,常常会带上秘书和司机一同前往新岗位。这种做法导致秘书职务随领导升迁而水涨船高,从而引发了诸多腐败问题,引起了上级的关注。因此,尽管没有明确规定,但相关部门实际上对此类情况给予了特别关注。特别是在十八大以来,这方面的监管变得更加严格。一些注重声誉的领导担心此举会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也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此后在调动和提拔时几乎不再携带身边的工作人员赴任。这给人的直观印象是,现在的领导在调动时不能再携带秘书了。这也是为什么昨天小公发文提到有领导调任县区主官,希望让原办公室主任协助他,但许多人认为这不可能的原因。现在大多数领导都比较注意这一点,这也支持了这一观点。

然而,并非所有领导都遵守这一规则。事实上,仍有一些领导出于个人情感考虑,喜欢在调动后提拔和使用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过,这种做法的形式与过去有所不同,不再是直接带走,而是等到自己在新岗位上稳定下来后,再以商调的方式将以前的秘书调至身边担任领导职务,继续为自己服务,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小公这里近两年就有几个这样的例子,其中一个领导调任外市市委书记后,将他的秘书调过去担任市委副秘书长,退位后又将秘书运作回来担任市直部门一把手;另一位市直部门领导调任县委书记,到任三个月后将原办公室主任调任县委办主任,两个月后晋升为县委常委,帮助办公室主任实现了从正科到副处的跃升。

从表面上看,上述调动已不再属于领导带秘书的范畴,因为领导在调任后并未直接带走人员。一段时间后,将以前的身边人调过来,完全可能出于工作和赏识人才的考虑,所谓的“举贤不避亲”正是这个道理。然而,无论用什么理由来美化,这种调动都无法否认其事实上带有秘书的痕迹。换句话说,领导携带秘书的情况在现实中仍然存在,只是比以前减少了,操作方式变得更加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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