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何去何从?

事业单位改革:何去何从?

事业单位改革的宗旨在于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与管办分离,简而言之,即去除事业单位的行政色彩,使其真正回归为公益服务机构,以达成机构的精简与优化。改革的实质在于调整机构架构而非人事变动。在当前体制下,大规模裁减编制人员并不现实。因此,全国3000万事业单位员工在此次改革中所受的影响微乎其微。除自收自支及自定自筹编制人员将被取消编制、剥离体制外,其他员工仍将留在体制内,或维持现状,或进行分流调整,并无失业风险。大家可安心生活,无需过分担忧。

事业单位按机构类型可分为行政类、公益类与生产经营类三种,其中公益类又可细分为公益一类与公益二类两种。改革方向概述如下:

  1. 行政类事业单位:全国范围内正逐步取消此类单位。无论是全面、主要还是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均被列入清理范围,其行政职能被剥离并收归机关,或整合至其他职能相近的行政机构。未来,除执法类机构外,将不再单独设立或增设行政类事业单位。一旦事业单位失去行政职能,便失去参公依据,“事业局”将成为历史,参公亦将退出历史舞台。

  2.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主体,该类单位是国家重点保障的类型。由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行政支持、行政辅助职能,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改革基本不涉及此范畴。除部分职能相近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需撤并整合外,大部分将保持现状。

  3.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分为三种类型:效益差的,主要职责为提供行政辅助或公益服务,需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能,转为公益一类;效益一般的,其收费或经营收入足以保障机构运行,保持现状;效益好的,主要职责为收费或经营,需剥离公益服务职能,转为企业。

  4.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根据分类改革要求,将于2020年底前全部转为企业。本轮党政机构改革要求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随着事业单位的大规模优化整合,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速度可能加快,预计于2019年完成。

机构的优化整合必然对在职人员产生影响,但除以下三类人员外,其余人员编制和身份将保持稳定,无脱离体制之虞,更无失业之虑: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人员等。历次机构改革中,国家始终强调干部队伍稳定性的重要性,要求平稳过渡、妥善安置,避免随意将人员推向市场,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这是基本原则,作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对机构改革过于敏感,最多不过是岗位调整而已。

在此特别指出,本轮党政机构改革中,部分事业单位可能会因职能转变而成为行政机构。许多事业编制人员尤其是参公人员期待借此机会转为公务员。然而,这并不可能。本次改革对机构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原则上,改革后编制数应少于改革前,至少不能超出改革前。因此,根本不存在多余行政编制用于置换。机构的转制,更多的是职能的划转,而非大面积置换身份。对此,事业单位人员应有清醒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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