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金信托的不同类型适合的人群和三种模式的特色

本文讨论了设立保险金信托的不同类型适合的人群和三种模式的特色。

问题一:保险金信托的三种模式分别是什么?

答案一:根据市场多年的发展,保险金信托目前主要有10、20和30三种设立方式。其中,10模式的门槛最低,大多要求100万保额或者累计100万保费即可设立。20模式和30模式的门槛相对较高,需要更高的保额或保费。此外,还有一些个案延伸出15模式,差别不大。

问题二:哪种模式适合资金来源清晰、没有负债婚姻风险等情况的人群?

答案二:110模式适合资金来源清晰、没有负债婚姻风险等情况的人群。这种模式的设立门槛最低,通过保险的杠杆效应,降低了设立门槛,资金要求最低,设立流程也相对简单。适用于那些单纯想要解决身故后可以按照投保人的意愿,分批次或按照约定方式进行保险金分配的人群。

问题三:为什么增额寿在设立保险金信托方面存在一定的尴尬?

答案三:增额寿在设立保险金信托方面存在一定的尴尬,主要是因为它的形式是寿险,但其储蓄功能大于寿险本身的功能。如果后期确定要领取保险金,可能无法达到设立信托的门槛;另一方面,如果提前将保险金放入信托,后期需要领取时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如何领取等。因此,对于增额寿,需要明确自身的需求和家庭情况,判断是否有设立保险金信托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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