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部分扣分下调

4月1日,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犯法行为记分管理方法》将正式“上岗”。这个方法原来是作为相关法规的附件发布,现在作为单独的记分管理方法正式出台,以教育引导为主,对严重要挟生命财产安全行为以高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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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犯法行为记分管理方法》将正式“上岗”。这个方法原来是作为相关法规的附件发布,现在作为单独的记分管理方法正式出台,以教育引导为主,对严重要挟生命财产安全行为以高压管控为辅,宽严并济。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规则发生了改变。

最新交规实施,原来这些也要扣分

首先看一波放宽处罚力度。扣分下调中原来扣12分调整为扣9分,包括以下: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车辆未挂车牌、不按规定安装车牌或故意遮挡车牌的。

原来扣9分调整为3分的,未按规定躲避校车。原来扣2-3分调整为1分或0分的,驾驶机动车高速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普通道路违背禁令标志或制止标线,现在都只要扣1分了。

超速包括高速超速未达20%,现在不扣分,单独处于正告处罚。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原来超速未达到10%,正告不扣分,现在相对放宽到20%,高速超过20%不到50%,一次性扣6分,普通道路超过20%不到50%,一次性扣3分,降低超速处罚,有利于减缓道路拥堵。但是不代表我们能随便超速,,超速就是犯法。

原来扣1分现在取消扣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未放置车辆检验合格证、未贴保险标志。现在车险保单已经实现无纸化,无需再贴合格证标贴,也不再扣分,交强险电子保单可以用于年检等。

在我国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积累记分达到12分的,交通部门依法暂扣驾驶证,需要参加法规培训并重新考科目一,才可以拿证。此次对于原来一次性扣12分的犯法行为进行了适当的放宽,是为了机动车驾驶员某些行为留有一定的改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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