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女子在公交车上宣称男子性骚扰她,是不是构成诬陷陷害罪?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我国刑法,诬陷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熟人,也包括陌生人;既包括无犯法记录的一般良民,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
本案中,男子只是为了能够坐在女子用物品占座的坐位上,就被女子反诬“性骚扰”,男子真是何其无辜。
女子无中生有,宣称男子性骚扰她,是为捏造事实,陷害男子。
但女子主观上并没有使男子收刑事追究的故意,只是为了在公共场所令男子难堪,以逼迫男子不再试图站在她旁边。
因此,即使女子的行为有悖道德,但不构成诬陷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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