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济南违法遭罚95万元 信贷“三查”管理不尽职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银保监会官网今日披露的山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34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桥支行存在如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信贷业务“三查”管理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7日讯银保监会官网本日表露的山东银保监局行政处分信息公开表(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34号)显示,交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济南解放桥支行存在如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信贷业务“三查”管理不尽职、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管理不尽职。

2020年12月1日,山东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交通银行济南解放桥支行罚款九十五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以下情景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矫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列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矫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理或者撤消其经营许可证;形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历审查任命董事、高档管理人员的;

(二)谢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依照规定进行信息表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谢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下列为罚单原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关于“交通银行济南违法遭罚95万元 信贷“三查”管理不尽职”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111836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发布者:简知小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anzixun.com/10825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相关推荐

软文友链广告合作联系站长qq8111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