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孩子路上 努力奔跑的一名检察官!

在这些年办案中,王赫楠梳理发现,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总是有着不同程度家庭管教的缺失。家庭是未成年人的起点,家长对儿女缺少管教和关爱,削弱了家庭对子女受教育的职能。一直以来,检察机关的未检部门有一个重要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

“工作千万条,用心第一条。”对于江西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的王赫楠而言,与各类“熊孩子”打交道是日常工作,“心”是王赫楠工作中的常用表情符号,“爱”是支持事业的重要情感。“心上的呵护是爱”,王赫楠认为,对于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为工作方针的未检人员来说,爱不是负担,而是用心的交流、正义的指控、绵长的教育,是工作中喜悦的关怀与付出。

王赫楠在法治课后与孩子们合影

架通他们与父母间断裂的桥梁

从检七年,有六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工作经历,王赫楠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每一起犯罪都是一个悲痛的故事,而犯罪行为的背后也许有着家庭的破碎、缺爱的心灵以及关系疏离的父母。

在这些年办案中,王赫楠梳理发现,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总是有着不同程度家庭管教的缺失。家庭是未成年人的起点,家长对儿女缺少管教和关爱,削弱了家庭对子女受教育的职能。这就不同程度地使孩子的人格和行为发生了扭曲,产生问题少年,有不利诱导因素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7岁的小刚在其打工的餐厅因与同事发生矛盾,心怀怨恨。案发当晚,小刚与被害人再次因插头充电问题在员工宿舍发生冲突,后致被害人死亡。

受理案件后,王赫楠调查了小刚家庭背景,父亲因犯罪正在服刑,母亲性格则非常内向。小刚的成长经历就像一个“断线风筝”未成年犯罪会影响以后子女,比较典型的留守儿童成长轨迹。从小父母不在身边,由爷爷奶奶带大,性格自卑、敏感,小学四年级后辍学混社会,爷爷奶奶无力管教,父母听之任之。过早辍学,没有技能,进入社会的小刚人际关系处理能力非常差,自卑感强,对家庭及父母的认知是渴望又怨恨。

“这起案件中,重点是让小刚看到希望,利于其服刑期间自己的改造,不会自暴自弃。如果没有看到希望,将来回归社会后可能会有更多负面消极的情绪,因此重建亲子关系,让母亲来看他、关心他,很重要。”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王赫楠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积极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做好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相关工作,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在看守所,王赫楠常常会“组团”去提审,带着涉罪孩子家长一起参加讯问。“涉罪未成年人往往和父母之间沟通渠道是堵塞的,在办案中我想办法要疏通亲子关系。”

很多时候,办案中,王赫楠会听到这样的话语:“我们是铁哥们儿,我不出手就不讲义气。”说话的人有点懵懂而倔强。

在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未成年人小文为了讲义气,与一帮兄弟一起打了被害人。在提审的时候,王赫楠给小文父亲打电话,其父亲以工作为借口拒绝见检察官、拒绝去看守所,小文一度感到非常无助。后来,王赫楠给小文母亲做思想工作,最后母亲参加了庭审。

在每次讯问结束之后,王赫楠总是留一些时间给这些涉罪孩子和父母亲。“可是这样的时间多数充斥着无声的尴尬,变成了我与他们之间的传话。他们平时交流的太少了,以至于交流起来那么费劲儿,不知道从哪说起好。讯问结束后,母亲来我会让她摸摸孩子的脸,父亲来就握一下手,肢体的接触往往胜过言语,让孩子和父母的双眼模糊。我知道这是因为他们心中都有爱,只是没有很好表达给对方。我能做的就是多倾听、多引导、多架通他们与父母之间断裂的桥梁。”

通过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一直以来,检察机关的未检部门有一个重要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指控犯罪,通过案件庭审向大众开展警示教育,是王赫楠的职责和使命。

在一起伤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左某因吸毒产生幻觉,2017年持刀砍杀自己的父母和儿子,结果造成孩子死亡。

作为承办人,王赫楠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依法严厉惩治,指控故意杀人罪得到法院认定,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但生命的代价不应仅仅止于被告人幡然警醒,更应当引起世人的深思与感悟。作为公诉人出席法庭时,王赫楠以此开展了庭审教育。在庭审直播中积极做好警示宣传工作,毒品对人、家庭、社会都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告诫大众必须要远离毒品。同时提醒为人父母要履行好监护、保护的天职,而不是让其成为成年人错误行为的牺牲品,防止未成年人无辜受害。

而在一起基层院办理的过失致人重伤案,未成年人小黎在一家补胎店打工,被同事开玩笑用高压充气泵对准后当场倒地送医院医治,经法医鉴定小黎人体损伤构成重伤二级。而小黎家中经济困难,父亲一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靠领低保维持生计,小黎的手术费用告急。在南昌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基层检擦机关为未成年人受害人小黎申请了司法救助。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但是工作不能仅限于此,未检部门人员通过心理疏导、申请司法救助等方式关爱未成年被害人,确保其因案件受到的影响降至最低。“王赫楠说。

上好一堂法治课意义很大

“所谓的‘熊孩子’并不是天生的,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办案只是治标,而教育、预防才是治本。”王赫楠认为,法治教育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具有基础性的特殊作用,也帮助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敬畏法律

“上好一堂法治课意义很大,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要设置不同类型的法治课。幼儿园的孩子就是抱大腿类型的,小学生已经能吸收防范侵害的知识了未成年犯罪会影响以后子女,高中生可以理性交流了。”在案外,王赫楠把自己定义成“行走的法治园丁”、“在保护孩子路上努力奔跑的一名检察官”。

在法治课堂上,王赫楠创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结合漫画、国学等形式编撰了系列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读本,向未成年人传递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制作了预防校园欺凌、防止拐骗、幼童自我保护等多种类型的法治课教学教案,供未检检察官法治课使用,以灵活生动的形式向未成年人传递法治正能量。她主动请缨担任南昌市阳光学校法治课老师,编辑法治教材,系统地为阳光学校的学生上课,还开展模拟法庭、普法校园剧、法治小课堂等等活动。

作为南昌市检察院未检部门的“开荒牛”,王赫楠致力于打造南昌两级检察机关“花儿”检察官法治宣讲团,培养、树立有爱心、懂专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未检优秀团队。借助南昌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创新搭建了法治课预约专栏,全市中小学可随时在线预约法治课,实现了普法宣传的网络化模式。

这些年来,“花儿”检察官开展了“关爱女童”专项法治宣讲行动,针对留守儿童居多的偏远小学探索建立“未检检察官驻校维权站”,切实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先后到进贤县下埠中学、南昌县黄马乡博爱中心小学、新建区金桥乡大观村团结小学专门开展留守儿童自我保护专题普法,并专门设置分享秘密环节,了解当地留守女童的成长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全力用最合适的方式帮助保护她们。

从检七年,王赫楠“行走着”、“奔跑着”,到南昌市县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她个人的授课对象达2000余人。(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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