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限售政策(福州篇)

因限售政策的执行,有些房屋受限售政策影响,不能上市交易。限售范围的房产,售房时查询的家庭成员须与购房时的家庭成员一致。拆迁房、房改房,不受限售政策影响,均可以出售。2017年4月6日购买的房屋不可以出售,因为购买该房屋时,其出售的房屋还未过

本期话题

限售是针对住宅类的房屋,包括:商品房、二手房,但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拆(征)迁安置房、解困房等。

非住宅类的房屋,比如:店面、车位、商铺、写字楼、附属间等均不在限售的行列。

2017年3月28日前(含)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均可出售

2017年3月28日后(不含)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均在限售范围内。

(1)福州户口

① 五区户口家庭名下,于2017年3月28日后首次购买的房屋可以出售。

② 五区户口家庭名下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首套均可出售,若二套(含)以上于2017年3月28日(含)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亦可出售,若二套为2017年3月28日(不含)后取得的不动产证书,满2年可出售,不满2年不可出售。

(2)外地户口:

2017年3月28日后购买的房屋,购房时为外地户口,之后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落户为福州户籍的,仍视同为外地户口购房异地可以进行房子过户吗,购买的二手房于2017年3月28日(不含)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未满2年的不得出售。

因限售政策的执行,有些房屋受限售政策影响,不能上市交易。

该如何判断哪些房屋可以上市交易,哪些不能上市交易呢?

#本期话题# 教你准确判断房屋能否出售。

判断产权性质

限售是针对住宅类的房屋,包括:商品房、二手房,但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拆(征)迁安置房、解困房等。

非住宅类的房屋,比如:店面、车位、商铺、写字楼、附属间等均不在限售的行列。

判断产权取得时间

2017年3月28日前(含)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均可出售;

2017年3月28日后(不含)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均在限售范围内。

注:

1.产权取得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无网签备案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2.如果出售家庭名下有继承、变更、直系赠与取得的房产,房产的时间以上一道取得时间为准,于2017年3月28日(含)前的,不限售;如果是2017年3月28日(含)后取得的,视同买受取得,除了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第一套住房外,其余均不得出售。

3.法院、仲裁委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的房产,生效时间在2017年3月28日后(不含)且未满2年的,除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第一套住房外,其余均不得出售。

判断产权人户口

(1)福州户口:

① 五区户口家庭名下,于2017年3月28日后首次购买的房屋可以出售。

② 五区户口家庭名下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首套均可出售,若二套(含)以上于2017年3月28日(含)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亦可出售,若二套为2017年3月28日(不含)后取得的不动产证书,满2年可出售,不满2年不可出售。

(2)外地户口:

回顾限售政策(福州篇)

2017年3月28日后购买的房屋,购房时为外地户口,之后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落户为福州户籍的,仍视同为外地户口购房,购买的二手房于2017年3月28日(不含)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未满2年的不得出售。

备注:

限售范围的房产,售房时查询的家庭成员须与购房时的家庭成员一致。卖方家庭购房套数认定、购房家庭成员的构成及购房家庭成员身份(婚姻情况)的认定,均以卖方家庭购买该住房网签时点对应情况为准(无网签的按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总结

经典案例分析

01

钟女士家庭名下有两套商品房(住宅),其中一套为2017年3月27日购买所得,另一套为2017年5月10日购买所得。

问:她的两套房屋是否都可以出售?

答:

2017年3月27日购买的房屋可以出售;

2017年5月10日购买的房屋不能出售(此时,不管钟女士为本地户口,还是外地户口第二套房产均不能出售。)

02

钟女士为福州五区户口,家庭名下有四套房,其中一套为拆迁房,一套为房改房;另两套为商品房(住宅),其中一套为2017年4月27日购买所得,另一套为2017年5月10日购买所得。

问:她的房屋是否都可以出售?

答:

拆迁房、房改房,不受限售政策影响,均可以出售。

第一套2017年4月27日购买的异地可以进行房子过户吗,为首次购房,可以出售。

第二套2017年5月10日购买的,为首改购买(即第二套),满两年后才可以出售。

03

钟女士为外地户口,家庭名下有两套房,其中一套为其父于2017年4月1日赠与的(父亲于1990买购买该房),另一套为2017年4月27日购买所得。

问:她的两套房屋是否都可以出售?

答:

1. 直系亲属间赠与的房产,按上一道取得的时间为准,因此,该套赠与所得的房产,可以出售。

2. 2017年4月27日购买的房屋限售,满两年后才可以出售。

04

钟女士为福州户口,其家庭名下已有一套商品房(住宅),该房屋为2016年3月27日购买所得,并于2017年4月3日已过户给黄女士,黄女士于2017年4月10日领取其名下不动产权证。钟女士于2017年4月6日购买了一套住宅(网签备案时间为2017年4月6日)。

问:钟女士于2017年4月6日的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出售?

答:

2017年4月6日购买的房屋不可以出售,因为购买该房屋时,其出售的房屋还未过户完毕,故钟女士购买该房屋时为福州户口第二套房不能出售。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111836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发布者:简知小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anzixun.com/7842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相关推荐

软文友链广告合作联系站长qq8111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