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让我明白,最终被“精神胜利法”打败的是阿Q自己

阿Q向来是自尊的,而且自认为自己近乎于一个“完人”。然而,在未庄人的眼中,他却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助兴的谈资以及玩笑捉弄的对象——

为阿Q立传,鲁迅先生是颇有些遗憾的,因为直至立完之后,关于阿Q的姓氏,先生仍然不甚明了。

据先生回忆,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赵。

那是赵太爷的儿子进秀才的时候,敲锣打鼓报到村里来。正好阿Q刚喝了几口黄酒,一时兴起,便对看热闹的众人说,这于他也很光荣。因为自己和赵太爷是本家,论资排辈还比秀才大三辈呢!此话一出,倒着实唬住了旁边的几位看客,竟有些对他肃然起敬了。

然而,祸从口出。第二天,阿Q便被地保捉到赵太爷家里来。赵太爷气得脸红脖子粗,先是连赏了他几个大嘴巴,打得阿Q几个踉跄,差点没摔倒;接着便跳着骂:“你个混小子! 你姓赵吗?你哪里配姓赵!”。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提起他姓氏的事情来。

但按先生的说法—— 幸好有个“阿”字是确切的,至于名字就用个洋字Q,大概也不为过。所以,我们后辈也就姑且认为他姓阿名Q吧。

阿Q虽说没有家,也没有固定职业,但是却有着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傲气,以至于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眼里。甚至连受全体村民敬仰的赵太爷,钱太爷,他也不表现出格外的敬重。

阿Q的这股傲气到底从何而来呢?

这都源于他几次进城,见了很多新鲜事,增长了不少见识。其中之一便是他看到城里人煎鱼头放切碎的葱花,而未庄的人却都是加半寸长的葱叶,他觉得这是不对的。从而在心里嘲笑未庄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连城里的煎鱼头都没见过!仅此一点,就足以让阿Q立于未庄的一般村民之上了。

然而,真正让阿Q远近闻名的,还是因为他独创了“怒目主义”和“精神胜利法”两大绝招。通常两招是联合使用的,其步骤是—— 一旦遇到别人的挑衅,阿Q便立在原地,先对挑衅者以“怒目”而“视之”。等到被人一顿暴打,对方走远了之后,再在心里把对手打倒,并加以嘲笑和谩骂,从而找到了胜利者的感觉。

阿Q之前跟人打仗并不是采用“怒目主义”这种招数。他往往在开战前先估量一下对手—— 口拙的便骂,力气小的便打。但即使这样,总还是阿Q吃亏的时候多,因此,迫不得已才改变了方针。

据先生统计,阿Q在未庄一共跟人干了四场“恶仗”。前两场利用“精神胜利法”在精神上取得“完胜”,一场受辱败北,最后一场跟对方打了个平手。这几仗值得一 一回味。

第一次跟未庄的闲人打仗。

阿Q本来觉得自己近乎是一个“完人”,但是头上的一个癞疮疤却成了令他恼火的一个缺陷。所以,他忌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癞”的音,后来连“光亮灯烛”都忌讳了。

未庄的闲人们在知道了阿Q的“怒目主义”之后,便时常故意拿他取笑。一见面,他们就假装吃惊地大喊:“哟,亮起来了!”,“原来有保险灯在这里啊!”。阿Q听见,照例对他们以“怒目”而“视之”。

可是这帮闲人并不怕,继续拿他玩笑,甚至觉得还不过瘾,最终开打了 —— 阿Q被这帮闲人揪住辫子,在墙上连撞了五六个响头,闲人们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阿Q站了片刻,心里想:自己今天总算是被儿子打了。想完之后,也心满意足地走了。

所以,这次虽然在“形式上”被打败,但阿Q在精神上无疑取得了“完胜”。

第二次跟未庄的闲人们打仗。

自从未庄的那帮闲人知道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以后,只要一见到阿Q,就上前不由分说地揪住他的黄辫子,一边把他的头往墙上撞,一边逼他说—— 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起初阿Q是坚决不从的,但头被撞得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折中一下,承认自己是虫豸。闲人们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本以为这回阿Q实在输得很惨。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地走了。他再次运用了万能的“精神胜利法”—— 因为他觉得自己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去“自轻自贱”这四个字,余下的就是“第一个”了,状元不也是“第一个”吗?

阿Q与王胡和小D打的这两仗,从实力上来讲,倒是各有短长。

先看与王胡的这一仗。

王胡长相难看,尤其是那一圈络腮胡子阿Q看得极不顺眼。因此,王胡向来是不在其视线之内的。阿Q不仅藐视他,而且时不时地还要挑衅一下,跟他比比拳脚。

有一天,王胡正靠着墙一边晒太阳,一边在衣服里面捉虱子。捉到一个便放进嘴里咬,咬得哔哔啵啵响。

真是冤家路窄!恰好阿Q从这里经过,于是他挑衅似的走过去,挨着王胡坐下,也在衣服里捉起虱子来。可令他气恼的是,自己捉得没有王胡多,捉到后放到嘴里一咬,又不及王胡的响。

阿Q的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只见他头上那块癞疮疤变得通红,大骂王胡是毛虫。王胡却并不怕他,反骂他是癞皮狗。这让阿Q忍无可忍了,虽然他心里有点怵未庄那些打架打惯了的闲人,但王胡——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东西,竟然也敢对自己出言不逊!

想到这里,阿Q对着王胡一拳打过去,可惜这拳头还未打到王胡身上,就被王胡抓住,顺势一拉,阿Q几个踉跄一头栽倒在王胡身上,被王胡揪住辫子拉到墙上连碰了十几个响头。

在阿Q看来,这一仗是他平生最屈辱的一次记忆,就连“精神胜利法”也不能让他解气!因为这次是输在王胡的手下,而王胡向来是被他所藐视的。

再来看阿Q与小D的这一仗。

阿Q在与小D发生这场“恶仗”之前,已经遇到了不少的倒霉事,尤其是以前请他做活的老主顾现在都不愿请他来帮忙了。这让阿Q的生计成了大问题。

后来一打听,阿Q才知道现在这些老主顾有事都去叫小D帮忙。阿Q一想到原来活都让小D这小子抢走了,便一肚子火—— 这小子分明断了他的生路!

几天后,在钱府的照壁前,两人相遇了,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开战前,阿Q照例先估量了一下对手—— 这小D口拙,胆小,又面黄肌瘦。于是,阿Q开口就大骂其畜生。小D胆小不敢还口,连忙自己骂自己是虫豸。阿Q得寸进尺,把所有的倒霉事一股脑全算在小D头上。他顿时火冒三丈,扑过去就要拔小D的辫子。这回小D也不甘示弱,伸过手就去拔阿Q的辫子。

本来,在阿Q的眼中,小D是不足挂齿的。但由于近段时间被小D抢了活儿,挨了饿,整个人变得和他一样面黄肌瘦。所以,打这一仗有点力不从心。

最终,两人势均力敌,互相揪着对方的辫子,头顶着头,僵持了大半个钟头。直到两人头上冒烟,才一起松手,宣告这次战争结束。

阿Q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小人物,在那些看客的眼中他是一个经常被人欺辱而又自欺欺人的笑柄,他的这种病态心理其实就是当时社会底层老百姓渴望翻身却又找不到出路的真实写照。

这是我读完《阿Q正传》的感悟,读过这篇小说的朋友,你们有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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