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关戒毒所,3岁女孩被关房间饿死,事后两名民警被判刑

2004年8月,备受社会关注的“3岁幼女李思怡活活饿死案”一审结束。

由于成都市金堂县公安局两名民警在羁押吸毒女李桂芳的过程中疏忽大意,未通知到相关人员照顾李桂芳的3岁幼女李思怡,结果造成李思怡十几天无人照管,活活饿死。

8月20日,新都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

母亲被关戒毒所,3岁女孩被关房间饿死,事后两名民警被判刑

李思怡墓碑

在这个丰衣足食的年代,一个刚刚来到这世界上三年的幼小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世界。

看过新闻的人都会叹息一声:“李思怡真的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是的,她确实有太多不幸,还没有来得及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已经匆匆离开。

而究其根本,令我们更加痛心的,是染上毒瘾的母亲自顾不暇对女儿的冷漠无情,也更是两位失职民警的粗心大意酿成的悲剧。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李思怡的母亲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今天,我们将和大家一起打开十几年前的往事,寻找到答案。

李思怡的去世。

2003年6月21日,由于这几天小区接连好几天都弥漫着恶臭味,令人作呕,所以几个业主们约定好一起寻找这臭味的来源,到最后,根据几人的排查他们锁定了李桂芳的家。

业主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愿意和李桂芳这个人有瓜葛。

她不仅人品极差,经常做小偷小摸的事,而且还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瘾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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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怡的母亲李桂芳

几人商量以后,决定把这件事交给居委会。

居委会主任没过多久就赶来了,他闻着这浓烈的冲天臭味,很是严肃地皱起了眉头:“这根本不像是动物腐烂的味道。”

随后,居委会主任直接拨通了110的电话。

接到电话后,民警立即赶往李桂芳所在的小区。

在听业主们一行人的描述后,民警先是敲了敲门,可是毫无回应,五分钟过后,民警们决定破门而入。

经过观察发现,这栋楼的住户之间阳台间隔距离不太远。

于是民警们决定从阳台翻入屋内,可是进入客厅后,民警发现主卧木门的锁扣被人用毛线绳拴着。

然而就在民警解开绳子要推门的时候,却明显地感觉到好像有什么东西抵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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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

推开门后的下一秒,民警就震惊地愣在了原地——一具小女孩的尸体斜斜地靠在门上!

发出恶臭的不是别人,而是这个小女孩!

那一刻,在场所有民警的表情都变得沉重了起来。

而,尸检报告更是令人觉得触目惊心。

“头发已大部分脱落……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腹部及四肢皮革样化,头面部、颈部及会阴部有大量蝇蛆附着,死者已经死亡至少半个月之久,具体的死亡时间无法推断……”

小女孩为何独自被锁在家里长达半个月之久?她的父母又在何处?

死者名叫李思怡,是一个年仅三岁的幼童,而她的母亲就是李桂芳,他们是离异家庭,除了李桂芳没有人知道孩子父亲在哪。

正如上文所说,李桂芳人品极差,实在不算是什么好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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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的衣服

因此听到这则新闻,谁都会忍不住义愤填膺:“这母亲把自己的孩子反锁了这么久,都不知道回来看看的吗!”

“实在太过分了,什么年代能让孩子饿死!”

“这样的人怎么配当母亲!应该给她判刑!”

然而在网友愤怒的同时,却有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李桂芳不是不回来,她是被强制拘留了,没办法回来。”

强制拘留?

这又是怎么回事?

谁的责任?

事情得从半个月前说起,2003年6月4日,李桂芳和两个朋友决定出去在金堂县“挣点钱”。

筹谋好以后,李桂芳就把女儿送回了家,李思怡这几天有点感冒,需要每天输液,上午输完液之后,李思怡已经开始困得打盹儿。

所以一回到家以后,李桂芳就将快要睡着的李思怡放在离门最远的卧室中,几乎是一沾床,李思怡就很快地睡着了。

李桂芳担心李思怡出意外,所以在将门关紧的同时,还在外面拴了一条毛巾。

这样的重重障碍,一个三岁的女孩在里面是怎么也无法弄开的。

随后,李桂芳和朋友们前往了金堂县。然而,李桂芳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们会被超市的人抓住,然后二话不说的报了警。

民警黄小兵很快就赶了过来,把李桂芳和她的朋友带到了警局。

黄小兵对他们进行审讯,李桂芳等人对自己的偷盗行为供认不讳:“我确实偷了两瓶洗发水,再没有拿别的东西了。”

按道理说,需要按照偷窃的有关法律对李桂芳进行处罚,然而就在这时,黄小兵却突然发现李桂芳的精神状态有点问题。

面黄肌廋,神色迷离,时不时地冒冷汗,这一切都与吸毒者的状态比较相似,因此黄小兵申请为李桂芳做一个尿检。

结果,李桂芳的尿检结果为阳性!

这就说明,她确实是吸毒人员。

按照规定,警局需要把李桂芳送到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

李桂芳也猜到了这个结局,所以她在黄小兵要求自己尿检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可能会被送往戒毒所。

因此当黄小兵携带尿检结果回到审讯室的时候,李桂芳低着头在他面前交代了出来:“我还有一个3岁的孩子在家里,她需要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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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

听到这句话,黄小兵事后便向李桂芳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核实情况。

实习民警告诉黄小兵,李桂芳家中确实有一位年幼的女儿,因此不能够对其进行强制戒毒。可是考虑到李桂芳的实际情况,黄小兵认为应该率先对她实行强制戒毒!

在这样左右为难下,黄小兵把李桂芳的情况以书面材料的方式回报给了自己的上级领导王新。

自然而然,他特别标注了李桂芳家中有一位年幼的女儿。

然而,王新却好像并没有看到黄小兵的标注,而是签署了批准的意见。仅凭王新一人的意见也无法将李桂芳送到戒毒所,同时也需要王新的上级领导签字。

于是,王新将强制戒毒的报告提交给领导,也标注了李桂芳家中有一个女儿的情况。

可是,领导也签署了批准的意见。

晚上十点,李桂芳被警方送去强制戒毒。这个结果是李桂芳没有想到的,她认为自己有一个年幼的女儿,是不用被送走强制戒毒的。

刚刚被押上车的第一时间,李桂芳便询问警方自己女儿的事情:“我女儿还在家里,她没有人照顾根本不行的。”

此时已经到了深夜,相关押送人员也都是抱着赶紧结束一天忙碌的态度,所以对于李桂芳的询问也比较敷衍。

开车的人正是王新,他也是随意地搪塞了一句:“我们有安排。”

虽然李桂芳吸毒成瘾,可是同时她也是一个母亲,她恳求道:“能不能让我先把我女儿安顿好,安顿好了我立马和你们走。”

这个要求也不是不近人情,可是王新却一口拒绝:“不行。”

见状,李桂芳也没有办法。

不久以后,车子便越驶越远,然后路过青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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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芳

看到窗外的熟悉的景物,李桂芳知道这就在自己家附近,她又重新恳求道:“我们家就在这里,求求你让我下去看一眼我女儿,我就立马跟你们走。”

实际上,这不是一个过分的要求,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这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王新却依旧否决了。

见状,李桂芳也变得暴躁了起来,她甚至通过伤害自己来暴怒的反抗。

见她越来越疯狂,王新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你放心,肯定会有人安排的,你就好好戒毒!”

听到这话后,李桂芳放下心来。

也是,这些警察不会置之不理的,应该会把思怡放在二姐那里,可是二姐那边……

“那我能不能给我二姐打个电话,我想跟她嘱咐一些事情。”

皱起了眉头,王新很是不耐烦,但是还是把手机借给她。

然而不巧的是,李桂芳并没有拨通电话,等到李桂芳想要再次拨通电话的时候,此时的王新却彻底地失去了耐心,将她手中的手机夺了过来。

“行了,你就好好去戒毒,剩下的交给我们。”

最后,李桂芳就被送进了戒毒所。

在一起结束以后,王新打电话给团结村派出所,接电话的实习警察。

因为实习生是没有出警权的,所以他没有办法去李桂芳家中做孩子的安顿工作,但他将此次通话写进了警局的值班记录里。

由于第二天就不是他当班了,所以实习警察就只是将此事写在了交接工作的小黑板上,并未告知汇报给上级领导。

然而令人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团结村派出所的清洁工将这位实习警察留下的字样当成无关紧要的信息擦除了。

所以第二天,并没有警察对此事知情。

之后,王新拿出电话交代黄小兵前往李桂芳的家中跟进此事。面对领导交代的任务,黄小兵自然是满口答应了。然而,答应之后的黄小兵却瞬间把这件事抛诸脑后,再也没有管过。

直到,李思怡死亡被发现以后,他才终于想了起来。

可是到此时,黄小兵已经追悔莫及。

惩罚。

李思怡的死亡通过媒体被报道之后,引起了公众的广泛热议。

“一个年幼的孩子,被活活饿死,甚至死了那么多天都没有人发现,她又有什么错?”

“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么长的时间居然就这么被不闻不问,她虽然不是被杀死的,可是却有凶手!”

“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必须严惩相关人员!”

面对热议,成都市公安局也高度重视这件事情,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在经过一番彻彻底底的调查以后,工作人员确认人因为王新等人工作上的失误,而导致李思怡惨死家中数月,无人发现。

成都市公安局对于金堂县城郊派出所王新、黄小兵等人的行为也是非常愤怒。

“极端不负责任、执法极其冷漠、严重失职渎职!”

2004年8月20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审理此案,最终法官判决——

王新玩忽职守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黄小兵判处2年有期徒刑,当时的实习警察被开除学籍,牵扯到这件事情的相关领导也给出相应处分!

她的一生只有三年。

李桂芳因为吸毒以及经常上小偷小摸的习惯,所以让周围邻很讨厌她,但是他们却非常喜欢李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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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芳

因为这个女孩无论看到谁,会挥着小手和她们打招呼,也会奶声奶气的主动和她们问好。这样的乖巧懂事的孩子,让大人们即便再讨厌李桂芳,也不会对李思怡有什么意见。

相反,在李桂芳一走就是一天不见人导致李思怡饿的哭闹之时,如果被邻居听到还会主动给她送点吃的。

而这一次,却是因为李桂芳走之前将卧室的门用毛巾堵住这个行为,导致李思怡的哭声也没有传入邻居的耳朵里,因此才丧命……

看到这个故事后,很多人都会问同样一个问题——“那么李思怡的死到底是谁的责任?”

当然,民警的疏忽占了一大半的原因,疏忽渎职,是导致李思怡死亡的直接原因。

并且,黄小兵所犯下的更加致命的错误是他没有将羁押李桂芳家中《强制戒毒通知书》送达李桂芳家属手中,以及她所在单位和居住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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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戒毒通知书

直至李思怡的尸体被发现,上级部门在调查此事时在黄小兵的办公桌的抽屉里找到了这三份文件!

同时,我们也不得不再次反思一下李桂芳的行为。

李桂芳,身为母亲,却将一个毫无生存能力的孩子反锁在家中而自行外出,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

并且,李桂芳因为长期吸毒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少之又少,让她人生仅有的三年短暂时光里没有享受到物质上的任何快乐,就匆匆辞别于世。

如果李桂芳可以和一个正常母亲一样,那么这个意外就可以避免,李思怡也不会被活活饿死……

愿天下再无毒品。

愿在其位谋其职,避免这样的疏忽造成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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