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地出台购房新政

除了滁州,安徽各地也出台了购房支持政策。5月4日,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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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滁州,安徽各地也出台了购房支持政策。

利好不断 阜阳新政购新房享契税补助 降首付比例 安徽多地购房门槛逐步降低

5月4日,安徽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同时,4月4日的合肥市购房政策调整明确,在庐阳区大杨镇、三十岗乡,蜀山区小庙镇,包河区淝河镇、大圩镇购买住房不限购。持有安徽省居住证且居住地址在安徽省合肥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合肥市限购区域购买1套住房。

3月17日,亳州市发布通知明确进一步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实行积极的公积金政策。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33万元提高至45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3万元提高至55万元。同时,购买商品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

1月31日,淮北市发布通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额度上提高至1.5倍、三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在现行租房提取额度上提高至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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