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通韵》

方案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审定通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起草单位:中华诗词学会。起草人:郑欣淼、星汉、赵京战、李文朝、范诗银、罗辉、钱志熙、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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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中华通韵 不是洪水猛兽, 平水韵 也不是至尊宝典

审定通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诗词学会。

起草人:郑欣淼、星汉、赵京战、李文朝、范诗银、罗辉、钱志熙、林峰、李葆国。

《中华通韵》是中华诗词学会组织研制的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是新中国语言体系中的新韵书。该书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于2019年3月审定通过。2019年11月1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中华通韵》正式实行。

1、发展历史

2019年3月,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中华通韵》。

2019年11月1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中华通韵》正式实行。

2、功能特点

该规范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通用规范汉字表》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根据,以音韵学理论和诗词创作实践为基础,有益于引导广大人民大众更加酷爱、学习和创作诗歌,也有益于专家学者对新韵作品的研究,是适应语言发展变化和时代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新时代中华传统诗词持续发展的新标志 。

3、使用要求

该规范的实行不会取代旧韵书,将在尊重个人选择,& 34;的原则下,与当前使用的旧韵书并存 。

4、社会心义

提倡和引导使用《中华通韵》,将推动中华诗词新韵使用的规范化,更好地满足新时代韵文需求,助力全民族文化素养的提升,增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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