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朋友问我,用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在银行贷款,房产证放在银行和拿在自己手中有什么区别?为何有的银行不要房产证的缘由?为何有的银行必需请求客户把房产证的缘由放在银行,固然了更多的人确定是不愿意把自己的房产证原件放在银行里面的。
作为一个在银行工作的人,我要告知你的是住房按揭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房产证是不是放在银行或者自己保留着,并无本色区别,由于现在不少银行不保留房产证的原件,只要有他项权证就好了。用房产作抵押在银行贷款,银行都会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他项权证。
不同的银行规定不,大部银行都不会保存客户的房产证原件,只有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少数小银行请求保存客户的房产证原件
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些银行请求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必需持有产权证书,必需把房产证的原件放在银行,银行保管。
但有些银行规定是不保存客户的房产证书原件的。即便把房产证原件还给客户也是没有什么风险的。换句话来说即便客户拿到产权证书其实不象征着这个客户还可以继续用来抵押贷款,银行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系统里面登记的已经很清楚了,抵押贷款没有还清,抵押权依然在银行,由于没有消除抵押贷款
对于银行而言,保管客户的房产证存在一定的风险
对于银行来讲保留客户的房产证原件是有风险的,可能会丢失。如果银行保留客户的房产证后,最后弄丢了会发生不少纠纷和麻烦。
房屋抵押需要在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登记终了后会向银行出具他项权证,只要有他项权证就已经说明房屋抵押已经生效了。
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里面有详细的抵押登记信息。他项权证上面记载得也很清楚,包含抵押权人、抵押人和房子的面积以及担保的债权金额和担保期限等等。
不少人认为,只要房产证在自己手中,就能够再次抵押办理贷款,这类想法很幼稚
不少人可能会这么想,如果我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后房产证在我自己手中,我可以再次抵押给别的银行或者小贷公司,我想说的是这是不可行,也不可能这么做。
现在就算是小贷公司和民间个人借贷只要是抵押,都会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由于当你拿着房产证去再次抵押的时候,需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登记中心一查就查出来,而且系统里面登记得都很详细,所以就算房产证在你自己手中,也没法再次抵押。
贷款到期后,抵押登记还需要消除抵押登记,需要银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房子才能再次地办理抵押登记。
如果有银行接受二次抵押,那么即便你抵给其他银行后,仍然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抵押登记仍然后效,然而顺位抵押对应的是第一次抵押后剩余的价值,也就是剩余的残值。一般来讲很少有银行愿意接受二次抵押登记。
现在只有一些中小银行在做抵押贷款的时候请求收回房产证原件,比如大多数的信用社、农商行或者村镇银行等这些银行可能会保留客户的房产证原件。
在银行看来,抵押登记后的他项权证远远要比房产证的原件更重要
在不少银行看来,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时的他项权证要比房产证的原件重要的多,抵押登记办理后的他项权证是各个银行放款的前置条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没有获得他项权证银行是不可能发放贷款的。
另外,在《民法典》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动产抵押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房产是不动产,因而住房抵押贷款的生效要件是在不动产登记中线办理抵押登记,而不是保管和占有房产证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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