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刷卡投资可获高利?我看“刑”!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关某某先后注册多家提供按摩、理疗等养生保健服务和销售某品牌营养品的公司。关某某通过热情、细心服务取得客户的信任并与多名客户发展为“闺蜜”关系。经营一段时间后,关某某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关某某前后注册多家提供推拿、理疗等养生保健服务以及销售某品牌养分品的公司。关某某通过热忱、仔细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并与多名客户发展为“闺蜜”关系。经营一段时间后,关某某开始以其公司需要增添经营帐流水为由要求客户提供信用卡刷流水,并支付提成、手续费吸引大批客户供卡刷单。按期还款一段时间后,关某某再进一步哄骗客户把刷卡所得款当作是投资款“借”给其扩展经营,并提供高利作为投资分红,吸引客户长时间供卡给其刷卡提现使用。实际上刷卡资金大部份是用于支付高利,其余用于其个人消费,借款金额渐渐愈来愈大。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关某某的门店刷卡取现的客户显明减少,关某某能安排的资金没法保持高利的支付,部份客户开始催关某某还本金。关某某随即开始哄骗前期重点培育的“闺蜜”办理小额贷款继续借款给其,并使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继续拖延。2020年3月,关某某的资金链终究断裂,其断绝与客户的联络,驾车带着余款逃匿到珠三角等地。

经开区公安分局以关某某涉嫌合同欺骗罪移送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依法审查核实,关某某以虚假交易方式对客户提供的信用卡刷卡取现并骗客户办理小额贷款后出借给其,金额总计人民币1.8亿余元,其中已还款付息1.7亿余元,非法占有客户投资款总计880余万元;其行动已形成欺骗罪,且数额尤其巨大。另,关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虚构交易向信用卡持卡人刷取现金1.2亿余元人民币,该行动严重损坏金融秩序,已触犯非法经营罪,情节尤其严重。经开区检察院遂以涉嫌欺骗罪、非法经营罪数罪,于2021年12月24日向湛江经开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2022年4月12日,经开区法院完全采纳经开区检察院定罪意见,依法裁决被告人关某某犯欺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分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抉择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分金人民币十万元,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关于“以案释法丨刷卡投资可获高利?我看“刑”!”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8111836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发布者:简知小编,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ianzixun.com/10324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相关推荐

软文友链广告合作联系站长qq8111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