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个醒丨上海市灵便就业人员缴社保再也不受户籍限制

小王经同村朋友介绍,三年前到上海工作,但因他学历不高,也没特别的工作技能,一直从事着送货、装修之类的杂活。虽然都只是打一些零工,但小王人勤快肯吃苦,每个月下来收入也不少。于是,小王也想为自己寻求一份社会

小王经同村朋友介绍,三年前到上海工作,但因他学历不高,也没尤其的工作技巧,一直从事着送货、装修之类的杂活。尽管都只是打一些零工,但小王人勤劳肯吃苦,每月下来收入也很多。于是,小王也想为自己追求一份社会保障,参加本市的社会保险。近期,小王得知,以往本市对于外来人员灵便就业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的限制性规定将再也不执行,自2023年5月起放开外省市户籍灵便就业人员在本市的限制前提。那么,本市对外来人员灵便就业参加社保,有着怎么样的新规呢?

一、在本市灵便就业的人员缴纳社保再也不受户籍限制。

2015年,本市发布《关于对“病院外来护工”等五类来沪从业人员展开灵便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38号),规定只有五类来沪从业的灵便就业人员可以在本市进行灵便就业登记。具体规模包含:(一)由护工管理机构管理,在本市医疗机构中由病家聘用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来沪从业人员;(二)在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从事农业劳动的来沪从业人员;(三)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的来沪从业人员;(四)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五)在本市社区助老服务社等机构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来沪从业人员。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以及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灵便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5号),其中指出:“灵便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便就业人员。”自此,在本市灵便就业的人员缴纳社保再也不受户籍限制。

二、灵便就业人员参保的办理渠道有多种。

依据前文提到的最新政策,灵便就业人员办理参保应当尤其关注下列几点:

一是灵便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以及社会保险登记采用个人许诺制、推广集成化办理。就业登记以及社会保险登记可以网上办理,也能够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办理就业登记以及社会保险登记后,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二是灵便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选择。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4%,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1%。

三是灵便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保综合减负方法、医保退休待遇认定等依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类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享受医保待遇还应该遵照《关于本市城镇从事自由职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灵便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设置等待期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2〕45号)中关于“等待期”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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